會跑酷的人特別多。
跑的好的人也特別多。
所以方華會跑酷,喬也覺得很正常,他那麼會打架,證明是運動。
愛運動的人動作都很矯健。
本來只是以為和方華比賽的只是一個普通跑酷愛好者。
方華贏了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可是他得知影片中的大黑哥竟然是響噹噹的跑酷第一人卡森時。
著實有些震驚。
他雖然不怎麼關心跑酷。
但身旁有個熱愛跑酷的普。
時常在他耳邊說起跑酷的事,而這個卡森正式普的偶像。
普在喬的耳邊不知道提過多少次了。
這麼一來。
那這事就不簡單了。
隨便贏一個跑酷愛好者沒什麼,很正常。
但是完成了跑酷冠軍就很不正常了。
“方華怎麼會和卡森在一起?他們的生活不應該有交集才對。”喬有些不明白,“還有,我覺得他們這只是在表演,並不是在比賽。”
“會不會是在拍攝電影之類的?”
普說道:“起初我也這麼認為的,但……你再看看這些影片。”
喬又看了其他的幾段影片。
確認了兩人不是在拍電影,也沒有任何的作假和炒作。
一切都是真實發生的。
但這攝像機是怎麼回事。
當普說出方華是《誰主沉浮》節目的選手時,喬更加的震驚了。
他覺得這一切都太不可思議了
普讓喬看了關於方華的所有影片。
喬也傻眼了。
腦袋像是壞掉了一般。
這還是自己認知的世界嗎?
一個人怎麼能這麼的優秀啊!
昨天自己兩人就是和這樣的一個天才玩了一天,渾然不知道有那麼多人都在看著他們呢!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方華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怪物啊!參加一個節目從一百塊錢,現在才過去一個月多一點,居然賺到了一千多萬。
好吧!這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怎麼樣樣精通呢!並且每一樣都是頂尖的存在。
兩人一起聽了聽方華寫的歌。
所謂是音樂無國界,兩人聽了那三首歌,驚呼不已,弄清歌詞的意思之後——怎麼可以這麼有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