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具有歷史意義的第一次官方接觸,帝國和共和國的會談地點也很別具特色。最終敲定的會談地址是塞雷斯駐阿爾比昂海外殖民地——香料群島的公使館。在第三方領土上的第四方外交機構內談判……該說這幫人心思重呢?還是從談判地點上就體現出了雙邊關係複雜糾結?
老實講,共和國如今的地位挺尷尬的,沒有一個國家願意承認共和國的合法性。帝國的壓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思想和制度上的問題,女王陛下不願意自己手中的權力被關進憲法和議會的籠子裡,而沙皇陛下更不願某天早上起來,停在聖彼得堡港口的軍艦對著冬宮開炮,舉著紅旗的灰色牲口和市民起來造反。拉普蘭和塞雷斯對共和國的某些制度倒是感興趣,可也只是感興趣而已,畢竟天堂太遠,帝國太近,沒有誰敢在帝國眼皮底下搞小動作。
至於帝國和共和國之間的關係,那更是足以活活逼死一票尷尬癌患者。自詡為查理曼王國正統繼承者拒絕承認帝國的合法性和地位,在他們的論述中,所謂“帝國”不過是一群叛亂者竊取了查理曼王國的領土和王座的偽政權,所謂“皇帝”亦只是偽帝。帝國方面則認為自己是舊吉爾曼尼亞王國的繼承者,和查理曼王國沒有任何關係,此前的戰爭不過是恢復正統。至於所謂的“共和國”,不過是一群盤踞帝國海外領土(帝國將查理曼的海外殖民地視為本國領土)的分裂主義叛亂勢力。雙方互不承認不說,法理上還處於交戰狀態。
這樣兩股勢力湊到一張桌子上時,可以預見誰都不會看對方順眼的。
戰爭才結束三年,彼此之間的目光除了敵視還有輕蔑。共和國視帝國為篡位的叛亂者,佔據帝國高層的所謂一等公民,盡是一群傲慢無禮、貪婪粗魯的暴發戶,怎麼看都是扮演反派的不二人選。帝國同樣也瞧不上共和國,認為那裡就是一個垃圾堆放場,在那裡的查理曼遺老遺少盡是些矯揉造作、聒噪愚昧、粗俗淺薄、不守秩序的“野人”。各自帶著有色眼鏡的兩撥人馬一進入談判就立即碰撞出刺眼的火花。
應該說傑伊首席大法官和馮.牛賴特男爵都是溫良儒雅的紳士,良好的教養和嚴格的外交禮儀訓練讓他們能嫻熟的避開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從雙方不稱呼對方的官銜,也不稱呼國名這一點不難看出,這兩位先生及各自所屬的勢力都是有誠意來解決“萊茵蘭”號事件的。
有誠意是好事,最起碼可以成為解決問題的基礎。可一談到具體的事項,談判立即就變成了帝國單方面施壓,共和國垂死掙扎的局面。
“男爵閣下。”
傑伊揮舞著手裡的列印紙,用老友般的語氣說到:
“您是想用這東西殺了我嗎?”
“傑伊先生,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馮.牛賴特男爵掛著標準的商業用微笑,一本正經的回應到:
“謀殺是很嚴重的指控,身為外交人員,您應該清楚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指責一名外交官參與甚至實施謀殺意味著什麼。”
男爵的回答很恰當也很得體,儘管官腔了一點,但外交官本來就是用官腔打嘴炮的職業,這種外交辭令倒也沒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男爵說得是一回事,他,或者說帝國所提出的條件在傑伊這樣的資深法律界人士和技術官僚看來,就是一樁不折不扣的謀殺——用政治、軍事的壓力與苛刻的條約來絞殺共和國或他個人。
帝國羅列出的條件一共有九條。
1.共和國就“萊茵蘭”號事件道歉和賠償,可以不公開,但必須道歉和賠償;
2.共和國處理相關責任人;
3.共和國治下港口向帝國商船開放;
4.帝國官方媒體,如報紙、電臺可進入共和國拓展業務;
5.共和國官方應採取措施遏制民間針對帝國的不友善行為;
6.共和國在帝國海外殖民地享有貿易優惠,在特定情況(通常指避難、避風、受損後緊急維修、緊急情況下的補充給養等等)可使用帝國海外殖民地的港口設施;
7.共和國承認帝國的技術專利,有效打擊任何形式的侵犯專利行為;
8.只准許共和國以載重70噸以下的船隻與舊大陸進行貿易,且不得進行軍火、化學品原材料、工作母機等管制品的貿易;
9.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帝國將派遣軍艦在共和國控制水域內定期巡航,數量只限一艘,噸位和武裝不得超過巡洋艦級別以上,定期輪換,出勤期間承擔與共和國方面聯合執法的任務。共和國承認該艦在共和國控制區的水文勘探測繪和航行自由;
任何一個具備最基本的國家主權和國際法常識的人都可以指出這是一份不平等條約,帝國將不費一兵一卒讓共和國至於次等殖民地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