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有什麼誤解。”韓試無語,“民謠和搖滾只是我的個人偏好而已,並不代表我就不喜歡別的型別。”
“歌最重要的是好聽,別的都是扯淡。”韓試想了想,“不過你的情況跟我不一樣,對你來說聽眾群體的定位或許也不容忽視。”
就像大爺大媽只愛《最炫民族風》一樣,對高哲的粉絲而言,估計鄭鈞的《灰姑娘》遠遠比不上陳雪凝的。
“你是準備出新專輯了嗎?”韓試問,“新專輯的總體風格或者主題,有什麼構想了沒?”
“公司安排的話總不過又是差不多的路數,我也做不了主。”高哲無奈地說,“而且新專輯暫時沒影子呢,你別考慮太多。”
“指不定我把你的歌拿回去,公司反而會拿我們合作的噱頭來圍繞著製作專輯。”
韓試點點頭,走到座位上拿出紙筆,認真思索。
腦中的流行歌全是地球上耳熟能詳的,卻並不一定是韓試喜歡的。
當時他躺病床上,免不了多愁善感一些,又加上看多了書有點文藝,對沒多少內涵的歌確實不太看得上眼,哪怕好聽。
然而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強加在高哲的身上,干擾了選擇判斷。
最好有品味些,又經過了檢驗受歡迎的歌。
韓試不想砸招牌,同時希望對高哲的演藝事業有所幫助。
《男孩》。
《演員》。
皺著眉想了會,韓試在紙上寫好了兩首歌。流行歌曲裡最多的自然是情歌,可他一個兩世的單身狗,就是不想寫。
高哲全程在邊上看著,一動不動,生怕打擾到韓試的思緒。結果沒幾下,就見韓試遞過來了兩頁紙。
他傻愣愣地接過來,猶自不敢相信:這就寫好了?
什麼時候寫歌如此簡單到信手拈來了?
是在下太弱,還是韓試太飄?
高哲仔細看起了歌詞與曲譜,看了一遍又看第二遍,最後嘴裡還情不自禁哼了幾句。
不敢說經典,但絕對是非常好的歌。
高哲看著韓試,有點驚為天人,不確定地問:“你現寫的?”
“歌可以嗎?”韓試沒回應,“滿不滿意?”
“當然可以!”高哲拿著手裡的紙激動地晃了下,“柿子,兩首歌我都喜歡!”
“那就兩首歌都拿去。”韓試不太在意。
畢竟高哲是他來到水藍星結識的第一個朋友。不然的話他腦子裡雖然存貨很多,可拿一首給別人都不太樂意。
就像之前的範閒閒一樣,不是小氣,而是怕被糟蹋了。
高哲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