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只怕沒有人再把朱以海的話當耳邊風,沒有人想著如何打折扣,而是開始想著,如何把坑趕緊填了。
“士兵們拿了這麼多銀子,殿下不怕他們沒心思當兵打仗了嗎?”
“這才多少錢?況且大都是窮光棍,有幾個能把這錢捏的住的?”朱以海輕輕轉運銀錢,“我打算把士兵們手裡的錢再回收上來。”
黃宗羲愣住。
“殿下不可,一發一收,可就人心生怨了。”
“放心,我是那種反覆無信之人嗎?”朱以海笑著說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御營的兵,現在都是比較年輕精壯的,絕大多數都是些光棍,所以他打算如之前在三吳時一樣,由御營出面,幫大家團購新娘。
黃宗羲一時都沒跟上。
朱以海的想法是由官府出面,到一些相對落後貧困的山區裡去找新娘子,給新娘家彩禮,接來跟士兵相親成婚。
“這官府若是出面辦這事,肯定彩禮花費什麼的要比他們自己弄少些,而且他們現在一般也沒這個時間不是,就由軍隊、官府出面,到時呢,直接軍中辦集體婚禮,眾人一起結婚,場面多熱鬧?”
“按先前老例,軍中還可以替他們出一部份彩禮錢。”
最後士兵們娶了老婆總還得有個家不是,所以朱以海打算把這次收繳上來的田,拿出一些來便宜點賣給士兵們。
給士兵娶妻,朱以海得往裡搭錢沒的賺,但是剛沒收上來的田,和清退出來的官田軍屯田等,可以拿出來賣給士兵,哪怕打點折便宜點賣,數目大也能賣一大筆錢啊。
按現在的市價,嚴州的田,一畝能賣四到五兩銀子,經過這輪打擊清理後,朱以海大約能清理出約三四十萬畝的官田軍田來。
官田本皆是宋元時入官田地,後來還有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牲地、園陵墳地、諸王公貴族、寺觀賜乞莊田,軍民商屯田等等。
名目很多,如果全清理出來,估計四成都有。
這麼多的官田如何處置,有人建議是官府出佃收租,也有人提議均田授地,授給將士,有人則提出部份發賣民間,籌集軍費。
黃宗羲就建議把所有官田拿來做為軍屯田,部份駐守鎮兵屯種,部份出租,所得糧食,則用於養軍,可以解決很大部份軍糧問題。
將士立功或陣亡傷殘等,也可以直接劃出軍田來賞賜或撫卹,這樣也省去很大筆的銀錢開支。
對於這些劃為軍屯的田,徵收二十稅一的實物稅,對於賞賜給士兵的田,則也按民田,徵十稅一的實物稅。
官田二十稅一,民田十稅一,並且徵實物,就是地產什麼,徵什麼,這樣能避免統一徵銀對百姓的負擔增加。
畢竟地裡不產銀子,百姓交稅用銀,還得先把所出變賣折銀,而這一過程中,肯定要被盤剝一遍。
至於說稅率的調整,他的理由是稅率得是個合理的範圍,這樣才能既滿足朝廷所需,又不累民,且必須得是個固定的稅賦,不能加減無常。
同時,因為田地有肥有瘦,所以稅也應當不同,畢竟民間田地價格高低相差二十倍,賦稅如果相同,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他又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把田,按照肥瘦產出,劃分為五等,然後呢,最好的田,以小畝計算,比如二百四十步便為一畝,中等田以四百八十步為一畝,下等國以七百二十步為一畝,中間再加上三百六十步、六百步兩等。
透過調整不同肥瘦田的大小,使之承擔的稅率實際一致。
比如上田一畝產糧三石,下田一畝才產一石,現在透過改變畝的大小,上田一畝實際是下田三倍大,產出最後就同樣是一畝三石,民田按畝徵收十一稅徵收,就是一畝徵三鬥。
原來如果瘦地一畝徵三鬥,那實際稅率就是百分之三十了,兩者相差巨大。
直接把田分等,然後定不同的稅率,或者把地透過這種大小畝調整,最後用統一的稅率,各有各的優點。
不過朱以海雖然也覺得大明的田賦稅率應當重新制訂,但現在時機並不算成熟,事情一件件做,他現在要做的是攤丁入畝,固定丁役,不再讓地方官吏可以隨意的科派,甚至朝廷調整賦稅的起用留存和使用,這一步的目的是為了先把稅賦收上來,特別是讓士紳大夫們把稅交上來。
否則你再怎麼調整稅率什麼的,收不上來就是白瞎。
至於說清出來的官田,朱以海還是傾向於賣給士兵們而不是分給他們,一來要均田也沒那麼好條件,哪來那麼多地均田,給士兵均了,官吏要不要均?百姓要不要均?
更何況,現在朝廷窮的叮噹響,有田自然是賣錢最好。
而優先賣給軍人,是既能回收士兵們手裡的軍餉賞銀,也能給士兵們定心丸,有恆產者有恆心嘛,當兵打仗拿命拼,總得優先考慮他們出路,不說升官發財什麼的,讓士兵們娶上老婆有個家,再讓他們有機會置上一些地,那他們才會真心擁護魯監國和他這個新大明朝啊。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賣地給士兵,其實跟均田給士兵,最後能起到的收攏人心的效果是一樣的,甚至還能賣許多銀子補貼軍費財政,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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