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這邊,一邊做飯一邊也在想Tara的事兒。
根據原身的記憶,林一瞭解到,Tara的事件遠沒有現在表現的那麼簡單。
那狗屁排擠事件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兒,她們本質上就是被報復了,因為12年她們的老闆支援錯了人,兩次!
反覆橫跳,最後還站錯隊了,能不被報復嗎?
Tara當年因為人氣高,粉絲多,所以被她們大老闆當成了幫盟友的提升支援度的工具。
事情塵埃落定之後,大老闆有一些勢力,一時半會兒不會出事兒,可Tara那幾個工具人,只是幾個愛豆罷了,自然就成了最先被報復的物件。
這件事在社會高層不是什麼秘辛,當初在林家就只是一個茶餘飯後的笑料而已,對於普通人來說,其實多看看新聞也能分析出來。
到那又怎麼樣?有誰願意為了幾個愛豆去得罪上面那些人呢?
誒!以前沒有,現在有了!
林一就願意。
當然,除了正義感爆發之外,他也有他的目的。
他要接手金石集團,就得掙錢,讓林賢浩看到他的能力。
可光靠寫劇本能掙多少錢?這次的《月之酒店》就算是收視率爆表,他最多也只能掙40億韓幣,還是稅前。
40億韓幣,對於穿越之前的林一來說確實是一筆巨鉅款,可對於一家財閥來說,別說40億韓幣,就算是400億韓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劇本只能幫他撈到第一桶金,真想掙錢,還是得創業,開公司。
開什麼公司呢?
目前來說,林一的最佳選項就是開一家娛樂公司。
本身編劇就是娛樂圈的一員,將來他開一家娛樂公司也說的通,不會引起他那倆“哥哥”的注意。
甚至,以原身的品性來說,林家老大跟老二隻會覺得林一開娛樂公司是為了方便睡女人。
等娛樂公司發展起來了,他有本錢了,也有你定的根基了,就可以考慮進軍別的行業了。
可開娛樂公司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開起來的,就算他有錢了,也得有資源才行,其他的資源還好說,藝人不可能憑空冒出來吧?
自己培養藝人的話,那得等到猴年馬月去?
Tara簡直就是老天爺給他準備的藝人。
她們老闆不敢得罪的人,林一敢,她們老闆不能幫她們平反,林一能。
最重要的是,人氣大跌的Tara現在根本不值錢,可她們作為女團的黃金時期又沒有過去,林一隻要花點錢把她們買過來,再幫她們平反。
然後就可以著手撈錢了。
不過還是有問題。問題就是,他想買,人家也得賣才行啊……
“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