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分辨人與天的位置的時候,就是抱以這個觀點,並透過這個認知來平衡人與巫的差異。
巫認為自己是天地人神鬼之間的平衡者,人卻對這個觀點嗤之以鼻。
但是,還沒等李啟繼續思考,那天魔卻又口若懸河,開始講道!
“夫不言而信,天之道也,商巫咸,周史佚,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性,人也;人心,勢也。立天之道,以定人。”
“其分天之理,天之勢,皆為人用,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天理之本然,人事之當然,渾然天理,真實無妄,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
那天魔化身而成的李啟滔滔不絕,說完一句又有一句,但主要闡述的論點則是兩個。
他在補充之前天與人的之間關係內容,而且非常詳實。
說是天魔,實際上卻是太學丞在講道。
他將人和天的關係分類成‘理’與‘勢’
“理”是指事物發展規律,“勢”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趨勢、
二者都是客觀事物所固有的性質,事物“必有數存乎其間”,“理”存而“勢”生。
萬物萬事變化,都離不開“理”和“勢”。
天地星空變化的旋轉週期可度量,晝夜長短可測定,皆是因為“理”的存在。
天高而不塌,執行而不息,是它有自己的趨勢,這便是‘天理運轉之勢’。
然後,他又把對事物的認識,分為“理明”和“理昧”。
“理明”是指人們認識和掌握了客觀規律,就能征服自然,而不將一切都推給天道。
“理昧”是指人們沒認識客觀規律,不相信自己,把一切歸於“天”的支配,相信天命。
巫道,便是理昧。
人道,自然就是理明。
體現在實際上,就是人道的律法和禮法,這是人道的彙集與體現,律法可以抑人之盛氣,禮法可以抗人之懦情。
律法讓兇暴的人變得有規矩,禮法讓懦弱的人可以勇敢起來,不是每個人都能明白‘道’的本意,所以要用這兩種東西規範所有人,於是人道可以通行天下。
所以理道願意追隨人道,因為人道可以幫助理道探尋到天道,而不是一味的讓理道屈服於天道。
在巫道之下,理道只能成為天道的服從者,而不是探尋者。
上古人族分裂成巫道和人道,便是因為這個原因。
越聽天魔講道,李啟越是冷汗涔涔。
因為,他無法反駁這些話語,這些理論都是他認可的,無法違背自己的道心去說錯。
甚至於!這些他認可的道理,已經被他施行在了聖焰界。
但是,這些東西,與他的道基相悖!
他的道基,是一直以來學習的巫道,但他也無法反駁摻入的人道之法。
李啟的人身小天地,因此開始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