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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七十五張 錢多到不敢要? (第1/2頁)

西考克當過兵。對摩根堡瞭解頗多,退伍後即選擇在此定居。

這個人挺有意思。傳說他18歲時械鬥誤以為殺了人,於是溜了。但人總得吃飯啊,於是跑到堪薩斯的參加了軍隊,從1855年到58年幹了三年,去年剛退役。

是的,別看這傢伙頭髮跟鬍子老長,其實不過剛20出頭。那些讓他成名的種種西部故事都還沒有發生。

南北戰爭時他加入北軍,以槍法和偵查能力見長。而他一槍成名的事件發生在1865年。歷史上他的結局是賭錢時被人在身後一槍擊斃,並留下一副被認為不吉利的牌。

所以別以為歐美不講究吉不吉利這種東西。

不過如今看來不會再發生了。湯姆已經改變了太多人的命運。如同滾雪球,越來越大。

西考克看中的克魯格6英寸槍管型號其實比8英寸的最初型號更貴,看上去更完美,顏值極高。在現代,6英寸也是轉輪手槍的標準型。

實際上,最大的區別在材料和加工精度。就這麼說吧,普通工人生產8英寸的,只有經驗豐富的,被認可的槍匠才被允許生產6英寸型號。顯然,這種技藝精湛的槍匠不會太多。

最大的關鍵點是轉輪動作與槍管的配合,距離要足夠近,以減少火藥能量洩露。零部件間隙要足夠小,還不能影響機械動作,轉輪與槍管如果沒對正,炸膛就是必然的了。最後是實彈測試。打幾槍就配合不佳顯然是不符合要求的。

而新材料保證了槍支的強度,還記得彈簧鋼麼?槍匠們發現,用鋼鐵廠的某種彈簧鋼製造槍支,更堅固耐用。最明顯的是,6英寸型號的重量已經大大減輕,只有一公斤出頭。在這個時代.45口徑轉輪手槍裡,已經是獨一份了。

所以這個型號產量稀少,並且只在開拓團地區對本地人銷售,沒有外銷。最操蛋的是~軍官和偵察兵優先。不過這對西考克不是問題,他在摩根堡登記的就是偵查兵。這不是他喜歡當偵查兵,而是不法之徒和賞金獵人們幾乎都是偵察兵。如果去當個普通民兵,會很沒面子的。

湯姆對轉輪手槍的印象就是20世紀50年代的.357柯爾特蟒蛇,因為他繳獲過。某些任務物件就喜歡這種過時的武器,因為長的“帥”。

所以克魯格轉輪手槍的形象就是按照這個來的。不過出於減重和減少加工難度目的,槍管上下還沒有蟒蛇的那些散熱槽設計,就是一根槍管。這個時代,材料與精度加工方面是不能與20世紀比較的。然而握把形制卻幾乎相同,胡桃木,握持舒適牢固,有利於射擊。

西考克定居後當然去過克魯格兵工廠的靶場,也射擊過這種新型槍支。不過當時他嘴硬,也是出於對陪伴他多年的柯爾特海軍型轉輪的喜愛,並沒有購買,只買了民兵必備的步槍。

歷史上柯爾特1851海軍型轉輪手槍一直被他使用到70年代。可見是真喜歡。

然而這東西其實是就是二十錘那種黑火藥分裝彈火帽擊發槍,裝彈慢不說,威力也不高。最大裝藥量1.6克黑火藥,槍口動能才200多。

而克魯格全金屬定裝彈品種裡,最少的也有2克黑火藥,更別談有一些用的是硝化棉火藥。

不過對於神槍手來說這可能不算什麼致命問題。這個威力已經足夠在70米距離上一槍擊穿對手的心臟了。

70米就是他歷史上成名的那次決鬥射擊距離。

這跟馬丁喜歡用特製.357轉輪是一個原因。後坐力小點,更容易精準。

這個.357名稱其實是湯姆惡搞,實際上限於膛壓安全考慮,裝藥量其實遠低於現代.357馬格南大威力子彈,也就跟臭名昭著的.38差不多。即便如此,.38也比這個海軍型威力大。

沒錯,.38跟.357其實都是一樣的口徑,也就是9毫米。不過作者君不想解釋為什麼,說清楚這個能水幾千字。說不定還要上圖。

湯姆則有所不同,他在叢林裡學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子彈穿透力越高越好,出槍越快越好。所以他對長長的8英寸槍管很不滿意,也一定要搞鋼芯彈。

這也不能算什麼個人喜好,這個時代美國尤其是南方的森林叢林其實非常多。他骨子裡依舊是軍人思維。

他的近距離快速槍法其實不如馬丁。不過如果他和馬丁對決,而不是決鬥,死的一定是馬丁。他一貫認為那種決鬥其實挺傻。戰鬥從來都不是公平的。

不過,這個時代,這種公平決鬥可以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聲望。這才是他練拔槍術和劍術的真正原因。

這幾年,隨著喬治幾乎不再動槍,湯姆在“不法之徒”們中的聲望已經爆棚。

據說,現代頂尖的美式拔槍術高手,可以在0.02秒裡拔槍射擊近距離目標,並且這目標說不定是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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