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裡。
羅曼麗被關在審訊室裡,警察先是讓她把那晚的事情陳述一遍,羅曼麗支支吾吾地說了一大堆,可在捅人這件事上,她死活不認:“我沒有捅人!我去的時候,他們兩個人都昏迷了,而且我跟劉家明無冤無仇,我為什麼要去捅他呢!”
“警察叔叔,到底是誰舉報的我啊,我哪裡敢做這樣的事!肯定是你們搞錯了!”
警察卻嚴肅地說道:“醫院那邊,我們拿到資料檢測到劉家明的身上除了跟徐子豪毆打的傷痕之外,大腿處多了一道刀傷,而且也正是這道刀傷,差點就害得劉家明整條腿截肢,你知道你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嗎?”
“我沒有!你們說那我的捅的,可證據呢!你們為什麼不覺得那刀傷是他們打鬥的時候留下的痕跡,為什麼一定要冤枉我?”
警察取出一把匕首,正是那晚羅曼麗捅人的兇器,“這把匕首上有你的指紋,你作何解釋?”
“這……”羅曼麗看到那把刀,一眼就認出來了,當晚她捅完人後,也沒想太多,她以為喻溶月會幫自己善後,誰知道竟有這麼大的紕漏!
“我當時太害怕了,可能不小心就碰到了……可這也不能證明我捅了人啊!”
警察說:“這把匕首上有你手握著的指紋,事到如今你還要撒謊嗎?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明白嗎?”
“那也不是我!我去的時候,已經有一個人在場了!對!肯定是她!一定是她捅的!”
羅曼麗見此,就想著把髒水往喻溶月身上潑,遇到這樣的事,她敢篤定喻溶月一定會為自己頂罪!
而原劇情裡,喻溶月被拎出來頂罪的時候,只說徐子豪是她僱主的兒子,而劉家明出言侮辱了自己,她一氣之下才捅了他,而劉家明因為已經成了植物人,死無對證,所以喻溶月才被直接判了刑。
就在這時,忽然有個警察走進來,在審訊員耳畔說了些什麼,“現在有個人證帶著新的證據來了,你還不承認的話,你想想後果是什麼!”
人證?新的證據?
羅曼麗本就害怕的心更慌了,難不成那晚還有其他人路過看到了?不可能啊,那個地方基本上不會有人去的!
而且那晚她也刻意觀察了,壓根沒有人!
沒過多久,就有個警官把門給開啟了,羅曼麗看到他後面跟進來的人時,整個人都傻愣住了,“怎……怎麼是你!”
所謂的人證,居然是喻溶月!
羅曼麗怎麼也想不到,舉報自己的人竟是自己的母親,她激動地想從椅子上站起來,“你怎麼能這樣對我!我可是你的女兒啊!你就這麼想親手把我送進去嗎?你還是人嗎?”
喻溶月坐在了她的對面,“現在肯承認你是我的女兒了?你不是一向覺得我給你丟人,不肯認我這個母親的嗎?”
一旁的警察目瞪口呆,是沒想到她們倆竟還有這麼一層關係。
更吃驚的是,女兒覺得自己母親丟人而不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