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是一座有傳承,有歷史的城市,它是東海岸第一批出現的大城市之一,這座城市裡目前有800人,實際上,如果它的遠近聞名的糟糕治安能更好一些,這座城市的人口估計可以翻上三分之一。
和哥譚市同時出現的本地最古老的家族,其實並不只是韋恩家族,還有其他三個,但是在時間的流逝中,其他三個大家族都已經沒落了,只有做事風格平和,而且一直紮根本地的韋恩家族流傳了下來。
在哥譚市郊,是一片廣闊的私人領地,其中有森林,湖泊和丘陵,就像是一座地質公園一樣,這裡就是韋恩家族的族地,大名鼎鼎的韋恩城堡在4年前被燒過一次,但早已經重建好了。
而且在幾個月前,這座城堡的主人也終於回到了他出生的地方,帶著女主人,以及這地方的下一代小主人,就像是靈魂回到了身體裡,讓這個之前總是冷冰冰的地方,變成的越來越有人情味了。
“戴米安!戴米安少爺,你去哪了?”
四年後越發蒼老的阿爾弗雷德艱難的拄著一根柺杖,在這縱橫交錯的城堡花園裡呼喚著小主人的名字。
儘管已經無數次說過自己需要享受美好的退休時光,但對於為韋恩家族服務了大半輩子,被布魯斯.韋恩視為真正親人的阿爾弗雷德來說,這裡就是他真正的家,尤其是在聽說小少爺也回到了哥譚之後,老阿福就坐著私人飛機從羅馬第一時間飛回了哥譚。
他已經等不及用自己僅剩下的時間,來為韋恩家族再培養出一位優秀的繼承人。
關於這一點,不管是瑞秋.韋恩,還是布魯斯.韋恩,都沒有異議,對這兩個傢伙而言,阿福也是他們的長輩來著。
“戴米安,好孩子,別藏了,快出來,跟著老阿福去吃午飯,你的父母很快就回來了,你不願意讓他們教訓你吧?”
哥譚市少見的溫潤陽光透過花園的樹林照射在地面上,周圍有小鳥的叫聲,讓這花園顯得越發幽靜,老阿福拄著柺杖,在小路上殷切的呼喊著,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就在阿福轉過眼前那個彎的時候,就看到小少爺靠在樹幹上,他的腿上有傷痕,而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人正蹲在那裡,和他說著話。
阿福有些混沌的目光瞬間犀利了起來,他以不符合他年紀的矯健步伐衝了過去,手裡的手杖高高揮起,就像是保護幼崽的老獅子一樣,
“離戴米安少爺遠一些!”
“砰”
手杖被帶著手套的手穩穩握住,賽伯轉過身,另一隻手裡抱著懵懂的小戴米安,他摘下墨鏡,笑眯眯的看著蒼老的阿福,
“好久不見了,阿爾弗雷德。”
阿福看著眼前這張似乎根本沒有在歲月裡改變過的臉,他眼睛裡流露出了一種不知道是欣慰還是驚訝的目光,他舒了口氣,
“賽伯...我就知道,想你這樣的人...不會那麼容易死掉的。”
賽伯聳了聳肩,放開了阿福的手杖,將懷裡的小戴米安遞給了阿福,
“這小可愛不小心掉進了那個洞裡,就像是探險又被困住的騎士,如果不是我剛好在那裡,他恐怕就要在黑暗裡過夜了。”
他瞅了一眼**著小少爺的傷口,一臉心疼的阿福,輕聲說,“誤打誤撞就找到了蝙蝠洞,看來這孩子真的很有天賦,果然留著韋恩的血。”
“哎,我寧願他沒有天賦,甚至是個花花公子都好。”
阿福從懷裡取出手帕,一邊擦拭戴米安的傷口,一邊對賽伯說,
“來吧,坐一坐,布魯斯很快就回來了。”
賽伯有些猶豫,但看著小戴米安好奇的眼神,他點了點頭,跟著阿福走入了韋恩城堡裡。
十幾分鍾之後,賽伯慵懶的坐在沙發上,看著拉著阿福的手走出來的韋恩小少爺,他換了一身衣服,左腿行動還是有些不變,那種擦傷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是難以忍受的,但是這孩子卻臉色煞白的一聲不吭。
看得出來,他是個堅強的小子,但同時也是個不善言談的小子,賽伯把他從蝙蝠洞裡抱出來的一路上,他只和賽伯說過2句話。
阿福去準備午餐,留下戴米安和賽伯面對面坐在沙發上,小孩子好奇的打量著賽伯,賽伯也在看著他。
“疼嗎?”
賽伯問,戴米安有些猶豫,但最終還是點了點頭,低下頭說,
“疼。”
“那為什麼不哭呢?”
賽伯又問到,“對於孩子來說,疼不是就要哭嗎?”
戴米安抬頭看著他,用一種孩子特有的稚嫩聲音說,
“爸爸身上也有很多疤,但他從來沒哭過,媽媽說那是男子漢的象徵,所以我也不能哭。”
“是啊,是啊,你老爸是個男子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