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過去了,團圓連嚴明安的人影都沒看見,要不是她清楚嚴明安的為人,都以為嚴明安拿著信跑了。
“砰砰”,後門傳來敲門聲,團圓過去開啟,外面是一個小叫花子,舉著碗,要吃的。
“進來吧。”團圓一隻手拿著他的碗,一隻手拉他進來。
小叫花子往後縮著腳,不願意進來。
團圓摸摸他的頭,回廚房給小叫花子裝菜,才發現碗裡有一張疊的整整齊齊的紙,她開啟看,上面寫著一行字,“有人在監視館子”。
這字跡,團圓一看就知道是嚴明安的,怪不得他沒來,原來是有人監視著館子。
把紙條燒掉,團圓把菜給了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一離開,手裡的碗就被人搶去,扔在地上,菜灑了一地,方仕德派來監視團圓的黑衣人,找了又找,見裡頭除了菜,沒別的,掐著小叫花子脖子問,“說,你去團圓家常菜做什麼!”
“要飯。”小叫花子掙扎著喊。
黑衣人把小叫花子扔在地上,小叫花子撲過去,把菜都裝進碗裡,連滾帶爬跑了,黑衣人暗中跟著小叫花子,可並沒看到有人找他。
半個月過去,黑衣人又一次站在方仕德的書房,方仕德眉頭緊鎖,“還是沒人去找她,她也沒見什麼人?”
黑衣人低著頭,“老爺,她每天做完菜就回村,沒見過可疑的人。團圓家常菜的其他人,我也都注意著,沒人見過可疑的人。”
“從今天起,你不用監視了。”方仕德擺擺手,叫黑衣人出去,他用手支撐著頭,想信被偷的整個經過。
那個偷兒進書房,銀票字畫都不偷,就偷那封信,說明偷兒提前就知道有這麼封信,而這背後的人拿到信,無非兩個目的。
一個是用信來要挾自己,可快要一個月了,壓根沒人來要挾他,那就只剩一個可能,偷信的人不為財,是想叫自己當不成縣令。
在白山縣,方仕德自認為可以一手遮天,那麼偷信的人,肯定是要把信給……知府!
方仕德馬上又叫來黑衣人,讓他埋伏在去省城的必經之路上,殺掉那個偷信的人。
“老爺,我怎麼知道哪個是偷信之人?”每天去省城的人那麼多,難道叫他把所有人都殺掉?
方仕德沉默,現在就是都殺也晚了!他光顧著去找是誰偷的信,卻忘了想偷信的人會把信給誰。
此時,嚴明剛到省城,知府蘇道就坐在他對面,他把信的內容告訴了蘇道,但蘇道並沒有憤怒,平靜地問,“嚴東家,這事情是真的嗎?”
問完,蘇道又加了一句,“我不是不相信嚴東家的為人,只是這事關重大。”
“大人,物證有,人證有,肯定是真的,就看大人要怎麼辦了。”嚴明安端起茶,喝了一口,雲淡風輕說。
蘇道又問,“嚴東家,你是從哪裡知道這件事的?”
按說這種事,又過了十好幾年,想發現不容易,除非有人特意去查。
“大人,皇上最恨科舉舞弊,趙大人說過絕不姑息這種事,我沒說錯吧?”嚴明安喝著茶,彷彿在說天氣一樣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