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終究是酒店,
它和家的區別在於,
住酒店住久了,會膩;
而家,住一輩子也不會膩。
大傢伙已經在這家酒店裡住了十天有餘了,舒服是舒服,畢竟這已經算是大傢伙入職書屋以來公司裡最大的一份福利了。
只是大家都被圈定在酒店範圍裡,老闆和老道他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情況;
說想真正放鬆心情無憂無慮地享受陽光沙灘大海,那也是不可能的。
安律師敲了一下老張房間的門,手裡拿著的是不少玉石。
小男孩被酒店對面的那家玉器行騙了之後,隔了幾天,安律師就出馬了。
他本身就精通玉器這方面,再加一些小小的催眠手法,基本把那家玉器行裡的壓箱底的那些真正有料有品質的玉器都包了下來,價格還極低。
你弄虛作假坑我朋友在先,我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誰也挑不出茬兒來。
再說了,安律師從不標榜自己是什麼好人,且當年他與馮四搭檔,陷害忠良欺上瞞下的壞事兒可真沒少幹。
這些玉器嘛,
見者有份,大家分分。
老張開啟門後,安律師有些意外地發現老張屋子裡還坐著一個人。
年紀大概在四十左右,臉上有一道很清晰的疤痕,看樣子,應該是槍傷留下的。
講真,這種傷疤簡直是再爺們兒不過了,不用脫衣服脫褲子的,走在街上大家都能看得到。
而且,槍子兒留下的疤痕聽起來也比“當初老子在銅鑼灣殺進殺出”顯得有逼格多了。
甚至,有人曾說過,紋身,一定程度上是人類對“傷疤”情節的延續。
“老張,朋友啊?”
老張點點頭,“秦盛,海南人。”
說完,
老張又轉身,指著安律師道:
“我朋友,姓安,是個律師。”
“你好。”
“你好。”
安律師和秦盛握了握手,這時候,帶來的玉器自然就沒必要分了。
對方的氣質一看就是警察。
而且,老張可不是以前的老張,這個秦盛,所認識的,應該是老張這具身體以前的朋友。
也難為老張了,要以另一個人的身份應付這麼久。
這時,秦盛的手機響了,他接了一下,掛掉了。
“市一院那邊出了點事兒,我得去一趟,一起?”
對於秦盛而言,早些年二人一起當緝毒警的時候,那是真的過命的交情,後來秦盛受傷了,不光是臉上,其實身上還中彈了,傷愈後就從一線緝毒工作上退了下來,回到三亞做著的,是和老張一樣的工作。
老張有些猶豫,因為安律師先前說過,大家這陣子最好不要在外面亂跑,等老闆他們那邊的最終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