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把它定性為電影的預告片,也沒問題,因為它確實在宣傳電影!
而且就為了這段影片,內地入口網站搜狐、網易、美△國的雅虎已經展開了問卷調查,你認為它是商業廣告的打一,你認為它是電影預告片的打二。
截止到目前,三家網站一共收到了36萬網友的投票,其結果,基本上是50對50……”
臥槽,不好…
律師還在羅嗦,陳蘭突然想到了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章柏芝才和諾基亞簽訂了代言合同,代言費兩年500萬港幣,而合同中就有排他性規定,章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準代言其他品牌手機、不準在鏡頭前使用其他品牌手機〔備註:影視作品中因情節需要,可以除外!〕、不準為其他品牌手機站臺、作商業推廣……
以上條文,如有違約,則代言合同自動終止,且章必須向諾基亞中華區總代理支付代言費五倍以上的商業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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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預告片,還是純手機的商業廣告?
昨日下午五點,一則在全球各主要電視臺播放的一分鐘影片引起廣大網友熱議,影片主角是港島女星章柏芝和內地知名高科技企業大麥科技……】
【世界知名手機品牌諾基亞大中華區總代理釋出廣告,有鑑於昨日那段影片,該品牌與港島女星章柏芝之間的合作自動終止,並隨即啟動索賠程式……】
【美△國知名律師事務所貝克·麥堅時的主任律師邁克爾.喬對外表示,大麥科技在其創始人孫的幫助下很巧妙的鑽了一個漏洞,讓法律界人士很難界定該影片是一支單純的電影預告片,還是一則專業性極強的手機商業廣告…】
………
有爭議才有話題性,有話題性才有熱度,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七點,正在樓下吃早餐的孫浩,還是原來的習慣,一邊對付著豆漿油條,一邊瀏覽著報紙上的各種新聞,當然,以娛樂新聞為主!
可才看幾頁,一位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老兄,就走過來,坐到了他對面。
“老闆…”
“在呢!”
“這位帥哥吃的東西,你每一樣都給我來一份。”
“得了!”
才從內地來港開店的店老闆,粵語講的不是很標準,不過還成,普通話非常流利的楊授誠能夠聽得懂。
“孫浩…”
“嗯?”
“高啊!
你這是一石三鳥,既推廣了手機,推廣了電影,還捎帶手將陳蘭旗下的章…”
不過,楊授誠這話還沒說完,孫浩就笑著打斷了他。
“楊總,咱不聊這個了,還是說說我的學生雷嘉音還有那三位美女在廟街那邊體驗生活,體驗的怎麼樣吧?”
“哦…,已經非常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