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李佑陪著黃師爺去經歷司取分巡道公文,很湊巧的聽到了一番府中老吏的精彩妙論,本該鼓掌叫好的,可惜被議論的主角卻是自己,不由得怒氣漸生。
林小哥先看見李推官,呆過之後噗通跪倒在地叫道:“老爺饒命”
莊姓老吏扭過頭後也同樣嚇得跪倒在地,叩道:“小的萬死”
“膽敢妄議上官,去班房自領掌嘴四十”李佑斥道。
黃師爺開口阻攔道:“慢著。”又對李佑說:“李大人可否給我一些薄面,饒了這二人。”
李佑沒想到他會出言求情,十分詫異,但這面還是要給的。
黃師爺對莊姓老吏問道:“想不想來來按察分司?”
莊姓老吏先是一愣,轉而一喜。他這回算是把李推官徹底得罪透了,正為今後愁。卻聽到有人相邀,簡直喜從天降,若能換個衙門再好不過。
“小可當然願…”莊老吏話說到一半,忽然福至心靈舌頭生生轉了個彎:“唯李大人是從”
李佑忍不住被氣樂了,這老吏也真是個人,笑罵道:“黃先生看中你,是你的造化,還敢推三阻四。”
隨後李推官又陪著黃師爺去見了王同知,議定修整按察分司事項。
剛剛送走黃師爺,李佑正要轉身回廳,卻見到一頂四人轎跑步過來,停在府衙大門,跳下一位文士,居然也是熟識的,宋問古宋先生。宋家是有名的大商家,宋問古是宋家培養出來專門讀書考試和士林官府打交道的。
李佑到府城為官的第一天晚上就與他和趙良禮吃過酒,後來也有所交往,對他觀感還算不錯。如今看這平日儒雅中帶著幾分豪爽的宋先生一臉氣急敗壞的神情,不知道生了什麼事情。
宋問古一下轎,便看到李推官站在那裡,沒有多想,上前見禮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群匪盜搶了我家洞庭樓,還放火燒了一半”
在大明朝司法觀念裡,因為強盜罪嚴重破壞和諧社會建設,向來算大案的,也就比造反、人命之類的差一點。李推官大驚,順口道:“如此重案,實屬駭人聽聞,去縣衙…”
“縣衙無人能做主”宋問古也是急了,打斷李佑道。
地方出了人命案和強盜案,必須報官,可不受三六九日之限,同時知縣得報後也必須親臨現場勘查。
然而此時蘇州府附郭縣吳縣的知縣、縣丞沒有到任,很多事情由府衙代管。同時這事又不值當去請署理知府王同知出面,主管本府刑名的李推官只得親自出馬去現場。推官和知縣同為七品,也算是能代替了。
現場也沒甚好看的,無非是一地狼藉的院落和燒了半邊的樓。據說是有傳言宋家儲存了大批米糧在洞庭樓後院,便惹了禍事。
李推官的心思不僅僅在這個案本身,他想的多。年前搶米風潮便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還搶了艘漕船,但過年期間倒是消停了幾天,如今又要抬頭了嗎?
對於搶米的案,李佑一直抱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自從他上任推官以來的重點也放在清理積案上,沒有去全力追捕搶米人犯。
一來案的第一負責人應該是縣裡,他這個府推官不用表現的過於積極;二來搶米風潮出現的根本原因還是米價暴漲數倍,官府又不去平息,底層的貧苦窮人不得不搶米。換句話說,不讓這些人去搶米,他們吃不上飯,後果嚴重,一旦有人帶頭,搞不好要滿城騷亂。府城有幾十萬人口,亂起來是那麼好控制的嗎?
兩害相權取其輕,所以李推官心裡還是放縱窮人從為富不仁、囤積居奇的糧商那兒搶米,免得有人餓極了後鋌而走出大的險。這算是一種變相綏靖政策,只求不要出現民變,就讓那些糧商為了穩定大局犧牲一些罷。
本來事情也就這樣,但今天洞庭樓一案的苗頭很不好,已經開始燒殺搶劫普通商家富戶了…這趨勢令李推官很在意,如此展下去,和騷亂還有什麼區別?他感到不能再坐視不理、放任展了。
那個知縣為何還不到任,慢得簡直像蝸牛,事情都要老爺我兜著了,李佑暗罵。這會兒李佑倒忘了,若不是迫切需要有人兜住事情,朝廷就地越級提拔他這本地人當推官作甚?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節省官上任時間,免得出現權力真空,要不是李佑資歷出身文憑實在太差,沒準能直接任命他當府城知縣了。
算起來吳縣知縣從京城到蘇州府上任,路上至少一個月,這一個月內要是出了亂,朝廷問責起來,李推官估計要落個戴罪立功的下場。
要有人問了,李佑在案現場考慮了這許多大事,就不想想怎麼去破案麼?對於這點,李推官表示無壓力,府衙有巡捕官,五日一比會給出一個交待的,不懂的重看本書第一章去。
想來想去,要想解決潛在變亂,根本在於米價,不然人心騷動下怎麼辦都是治標不治本。
米價的問題終究還是要面對啊,李佑嘆道。又返回府衙去見王同知道:“如今情勢危急,姑蘇倉餘有兩萬石米糧,可先出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