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
黃子澄翻看著賬本,面色變得尤為凝重,對走過來的卓敬與夏元吉說道:“你們看過了吧,皇家中央錢莊在短短時間內,已吸入銀二百八十萬兩,剔除放出的銅錢,還有一百二十萬兩新增存餘,若加上最初儲備,錢莊內至少有兩百多萬兩銀錢。”
兩百多萬兩,是一筆巨大財富。
卓敬點頭,道:“皇家中央錢莊掛著皇家的招牌,在民間的信譽自是無可匹敵,原本小心翼翼的百姓,也興起了存錢熱。皇上藉助平抑銀銅的舉措,樹立了中央錢莊的威名與信譽,百姓信,這就是錢莊壯大的根本。”
夏元吉走到暖氣片旁暖著冰冷的手,說道:“下官研究過錢莊的運作,吸儲給息,看似是吃虧,然錢莊在走放貸之路。商人若向錢莊借銀錢,一年期交還本金後,只需給百分之十的息。”
“多少息?”
黃子澄豁然站了起來,驚訝地問道。
“百分之十,即歲萬息一千。”
夏元吉平靜地回道。
黃子澄深吸了一口氣,說道:“若是如此的話,那商業大興已是可期!”
借貸自古有之,借貸利率自然也伴隨而生。
在三千多年前,西周官方便施行了差異化的賒貸制,若是百姓賒買貨物,則約定好付款日期,逾期需要支付百分之五的利息。若是商人借貸做生意,則收取百分之二十五的利息。
《周禮》中記載:“民之貸者取息有至二十有五”。
從借貸利息上來看,也可以看出重農抑商。
漢代針對借款利率給了法律規定,在《漢書·貨殖傳》中記載:“農工商賈,大率歲萬息二千。”即借一年期的一萬銅錢,利息是兩千銅錢。
只是在兩漢之間的王莽時期,官方修改了借貸利率,王莽規定月息為百分之三,看似很低,但轉換為年利率,則高達百分之三十六。
後來唐、宋時期,無論誰上臺,官方放貸利率大致都遵循了漢制,即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北宋熙寧變法中,青苗法規定:百姓從官府借貸青苗錢的利息,“則二分(利息)者亦常平之中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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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官方的,至於民間的,借貸利率就更驚人了。如北宋初年,富人借給百姓的錢,利率高達百分之百,直接翻了一個跟頭。
宋太宗端拱年間朝廷下令:“有取富民谷麥資財,出息不得逾倍”。
這個法令的頒佈,便是為了遏制當時翻跟頭的高利貸,若非這種現象很是尋常,影響惡劣,恐怕也不會引朝廷出手。
元代,斡脫商人更是熱衷於放高利貸。
斡脫商人,即蒙古和元朝經營高利貸商業的官商,甚至還給借款利息起了個貼切的別名:“羊羔兒息”,敲骨吸髓至極。
《元史·太宗本紀》中記載:“國初官民貸回鶻金,歲加倍。”
百分之百的利率啊!
這是有官方背景的官商,那沒有官方背景的富商士紳,其利率之高,可以想象。
明代的利
率也不低,“月利百分之二以上”,年利率達百分之二十四以上。
可讓黃子澄驚訝的是,朱允炆控制的皇家中央錢莊竟然定下的是年百分之十的利率,如此之低,可謂“驚世駭俗”。
在哪個朝代,也沒見過如此低的借貸利率。
按照這個標準,那些原本需要借貸的商人,將會放棄從寺院、道觀、富戶、私人錢莊中借貸,轉向皇家中央錢莊。
而過低的借貸成本,將會催動商業的繁榮。一旦形成儲存、借貸的運作平衡,中央錢莊便會成為一個巨大的吞金獸。
“相對大商業而言,我更擔心中央錢莊本身。”
夏元吉嚴肅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