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不僅林風發生了變化。
遊戲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遊戲可玩性不再是升級。
因為經過這半年時間。
只要認真玩的玩家,都已升到50級。
由於等級上限還是50級。
玩家們沒法再追求等級。
只有追求裝備,還有其它能變強的系統。
林風現在不在是租房住。
他憑藉著遊戲裡的牟利手段,早就在城裡買上了一棟小樓房。
住的當然不止他自己,還有他現在的女朋友,餘小曼。
雖然住處發生了變化,但是在吃飯的方面。
他們還是與往常一樣。
要麼出去吃,要麼懶得就點外賣。
早上9點。
林風從臥室起來,看了一眼睡得像豬一樣的餘小曼——
剛一開始餘小曼不是這樣,不僅每天起來做早飯給林風吃,就連午飯和晚飯都是她做的。
但是過了一段時間。
餘小曼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懶得要死,不睡到中午不起來,起來也不做飯,餓了就點外賣。
林風對這個女人也是無語。
要不是見她漂亮還算聽話的份上,早就想和她分手了。
畢竟現在的他,想找個女朋友比吃飯簡單。
林風的身價已經上億。
當然,這都是靠遊戲賺來,不然他十輩子也賺不了那麼多。
這點錢,放在大城市不算什麼。
要是回到他老家小縣城,那就是妥妥的首富。
林風洗漱完,去冰箱找了一些麵包和牛奶吃。
大早上他也懶得叫外賣。
吃完休息一會,林風就去了他的電腦室。
這間房間是專門玩遊戲的房間,裡面電腦遊戲裝置很多,就連遊戲官方釋出不久的遊戲倉,這裡都有。
在遊戲艙裡玩確實比頭盔好,還能防止其他人知道他的秘密。
林風為什麼有那麼多錢?
就連和他生活半年的餘小曼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