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依然跟他回了他的豪宅,隨後衝了涼就睡了,似乎睡得很不錯,一覺睡到大天亮,可上完廁所後,回房間換掉睡衣時,卻發現床上雪白的花枕頭上溼了一大片,正是昨晚自己枕著的那個。我不知道這是昨晚頭上的汗水,還是自己的眼淚。
自從那天以後我幾乎再也沒想起那天發生的事和那個人,我以為自己已經徹底將他翻遍了,將和他的一切往事都遺忘了,然而後來才發現這不過是自己潛伏的遺忘,逃避痛苦的遺忘。
和闊少好像並沒有什麼實質進展,或許並不需要什麼特定的事件來體現這種進展,已在潛移默化中默許和承認了這種關係,他擁抱我的時候,我不會再避閃。他向別人介紹我是他女朋友的時候,我也不會再回避和不高興,但我似乎仍與他保持著離距,我拒絕他吻我的嘴唇,碰我的身體。總有種非常奇怪的感覺在說“這樣做是大逆不道,天理不容。”於是總會別過臉拒絕他。
他表現得蠻無所謂的,其實心裡卻挺沮喪和失望的吧,因為他常話裡話外問我是不是有心理陰影,又發誓他會一輩子對我好,一生一世也只對我一個人,只愛我一個人。
我相信他此刻說的話絕對真心肺腑,但一輩子或一生一世實在太漫長了,他是闊少,大企業的繼承人,那麼帥氣,那麼多金,當然帥氣和多金並不表示不可靠,也不是不會長久的鐘情於一個人的理由,而且素質和修養比那些渣男高了不知多少倍,說不定會更長情呢,但一生太長,會發生很多事,會有很多變故,也更會遇到很多人,人心又太善變,難保改變初心,尤其對我這種與他根本不在一個世界,一個頻道的女孩來說。他現在不過是太年輕,並沒經歷過什麼女孩和感情,等他閱歷多一些,人也沒這麼年輕了,他便會明白我們差距有多大,根本不適合生活在一起的,到那時他還會說一生一世只愛我一個人嗎?即便說了,我覺得也沒有現在的毫不猶豫和坦蕩無畏了吧?
那天他又讓我跟他去參加什麼服裝週,他即是代表集團參加的重大客商,又是特邀去那兒表演的模特,由於時間蠻長的,還在香港。
我本不想去,但卻經不起他的軟磨硬泡,而且自從工作室成立以後,我才明白設計師並不只是負責設計的,原以為有了他們邰氏這個國際品牌,就是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的事,然而現實並非如此,尤其對像我這樣剛出道沒名氣的小設計師來說,當然我比別人還是有很大優勢的,至少酒桌上的攻關和應酬我不用一杯一杯的狂喝酒,他總會代勞,碰都不讓我碰一下酒杯,那些客戶見邰少總親自出馬也再不敢出什麼么蛾子,滿意就簽約,不滿意就直接說出來。
當然也有的小客戶有眼不識泰山,居然不認識這位帥哥就是鼎鼎大名的邰少總,其中就有一位說我帶個帥哥來防他們,把他們看成什麼人了,又說自己都是正經生意人,家裡都有老婆孩子,在外面不會亂來,否則對不起老婆孩子,但是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卻色迷迷的在我身上盯來盯去,還想動手動腳。
結果被闊少一杯酒潑到臉上,還指著人家鼻子大罵道:“你不提你老婆孩子還好一點,又知道自己有老婆孩子,你老婆孩子是讓你在外面賺錢養家,不是讓你這樣盯著美女看,虛偽得讓我忍不住。”
那人被潑得落湯雞似的,更吃驚得不行,氣憤得囔囔要報警。
然而闊少卻掏出手機讓他報,“你要敢報警,我還敬你是條漢子,只是你以後在服裝界就得滾蛋啦!”他說這話的時候簡直是霸氣十足,這才是總裁繼承人應有氣魄,與在我面前的那個暖得像春天一樣的男生簡直是好幾個人。
那個姓吳的客商望著他遞到面前的手機並不敢接,只是呆呆的望著他,疑惑得不知道這位是何方神聖,竟敢這麼對待客戶。
當然闊少也沒讓他望多久就拉著我從包間出來了。我有點擔心他真的報警,畢竟他並沒對我做什麼,闊少就潑了他一臉,這樣其實也應該算侮辱吧,那警察來了,有些說不清楚。
可他卻說:“你要等行動了才反攻,那還來得及嗎?就像那……。”他突然望著我不再往下說,而是轉變方式,安慰的將我摟進懷裡:“放心,他不敢報警,而且明天還會向你道歉哪!”
我把頭鑽出去看他。他很肯定的點點頭。其實有他的庇護我真的少了許多麻煩,只是他好像有什麼敏感的話沒說出來,而且僅僅那小半句也讓我想起那個可怕的星期日來,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那件事,那他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好像從沒告訴這件事,難道是小娟告訴他的,小娟也不可能把這事告訴他,那是不是韓冰告訴他的,我曾告訴過韓冰,如果她真是說的,那她絕對為了破壞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她常幹這種事。
可即便她對闊少說了這事,闊少能相信她說的嗎,闊少對她印象從來不是太好,不過近來倒是有些提起和賞識她的,只是不常稱呼她名字,總是你那同學。也許現在在他手下工作了,表現和發揮都很好,對她也有所改觀了,所以相信她所說的了,反正這是實事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也許闊少根本就不是說這件事,只是自己想起來後怕,便以為闊少也指的是那件事呢?
時裝週結束當晚,由於闊少極力的推薦和吹捧下,終於有個馬來西亞的客商對我設計的東西有了興趣,看過成品之後也挺滿意的,決定當晚就簽約,數量是工作室成立以來最大的,價格也是最高的,簽約又很爽快,在與客商慶功時我們倆都喝了不少酒。
然而我們回酒店房間時,他的房間就在隔壁,他不知是有意的,還是酒精的作用,反正他有些腳步不穩,而且這次簽約成功他比我自己還高興,陪著那個華僑左一杯右一杯的喝,我和小張攔都攔不住。
其實我的頭腦也是暈暈乎乎的,不過比他好一點。他竟然走錯了房間,非要擠進我的房間。
我忙要推他出去,他卻耍賴似的靠在牆上,還一把摟住我,目光遊離在我臉上,並慢慢靠近直至觸到我的唇。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讓我的那種奇怪的感覺失靈了,這次我竟然沒有躲閃和迴避。然而見我沒有迴避與躲閃,他竟然得寸進尺起來。
我不知道他得寸進尺到什麼程度,只知道他最後是把我壓在大床上,我能感覺到他身體的熱度與渴望,居然與那個人的感覺驚人的相似,因此我竟然分不清這是夢中還是在現實中,可我呢喃中卻仍然叫的是那個人:“哥,哥,哥……。林業哥,你別離開我,別找女朋友,別……!”聲音忽高忽低,迷惘而糊塗。身上的人愣了一下,隨後身上柔軟的重物卸下來,我並不知道他是什麼反應,因為我已經睡覺了。
第二天起來,我並不清楚昨晚發生了什麼,也不清楚自己說了什麼,更沒發現闊少有什麼變化,但是和他在餐廳吃早餐時,他卻把手伸過來拉住我的手,嚴肅而真切向我提議說:“玫梅,我們結婚吧,結了婚你可能就不會再想他了,也就不會再痛苦了,既然他已經有了女朋友,你們已經沒有可能了,你又何必再痛苦下去呢?如果你想換個環境,我們可以帶著你爸媽去國外生活。”他說得沒有絲毫譁眾取寵。
可我卻覺得有點天荒夜談,並且我從沒想過我們一家老小去移民,或是到國外去。
我想即便我以後真成了什麼國際大師了,我不可能移民去國外,因為我生長在這裡,這裡擁有我的一切和我的家。
所以我早已從他手中抽離了,不置可否的回應了他這個在我看來有些荒唐的提議,卻反問他另一個問題:“你怎麼知道的,是小娟跟你說的?”我甚至有點氣憤,覺得小娟有點侵犯了我的隱私權。
“不是,不是,你別誤會,其實是……是……,”他輕咳嗽著才膽怯的低眼瞧瞧我,“是昨晚上你有些醉了,自己糊里糊塗說的。”
聽這裡我才想起昨晚那一幕,當即只覺得羞愧難當,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隨後我覺得自己再無法跟他坐在一起吃早餐了,便決定不吃早餐就回房間收拾東西了。
可我沒走幾步卻被他擋住,遞著一杯芝麻奶和一盤餐包,不吃不喝就不讓你走的架勢,霸道總裁似的。
在餐廳裡我不好太跟他糾纏下去,只好很不服氣的接下兩三口喝掉那杯奶又吃了兩三個包子,這才允許我走。雖然這樣挺讓人沒有自由的,儘管我此刻還在生氣和羞愧中,然而在心中卻仍然是一股至熱的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