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雲也知道自己理虧,當初抱養孩子的事情就是她一手操辦的,孩子也是從她孃家抱回來的。
現在孃家又不給面子,反悔要把孩子給要回去,她自己待在家裡面都覺得沒臉。
不過該解釋的事還是得解釋,她一開始真的是好心,想著把孩子抱回來對大家都好。
“當家的,我也不知道我哥哥嫂子還有侄子、侄媳婦兒他們能做出這種事啊!
我當初不是在孃家看著孩子可憐,別說奶水了,連米湯都沒得喝,想給孩子一條活路嗎?
再加上小海又沒個親生孩子,本來就要抱養一個孩子,這有血緣關係的總比沒有血緣關係的好。”
萬大伯的怒氣卻並沒有因為李紅雲的解釋消下去,畢竟現在事實擺在眼前,當初是怎麼想的壓根兒不重要。
“什麼有血緣關係比沒有血緣關係好?當初隨便找一戶人家抱個孩子回來,都沒今天這種麻煩事!”
李紅雲一聽萬大伯這話,也不好再解釋了,確實也是這麼一個道理。
抱養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孩子可能會和家裡人更親,麻煩事卻也更多。
既然兩家是親戚,父母、孩子不可避免總要見面,兩者之間的聯絡是扯都扯不斷。
反而抱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要是挑遠地的,那是一點後續的麻煩都沒有。
其實李紅雲現在也後悔了,當初不應該覺得用侄孫女來當孫女養,日後孩子會更孝順,就從孃家家抱養了一個孩子。
可是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事情都已經變成這樣了,總得找解決的辦法。
“那當家的,當初的事情是我沒想好,可是現在也不是抱怨的時候,珍珍的事情怎麼辦?
我們真不管珍珍了?要不然我們還是給點錢讓石頭把媳婦給娶了,再把珍珍要回來吧!”
李紅雲說這話是有原因的,萬小英只憑聽到的閒話猜測,還真是低估了李家的不要臉程度。
原本李家把孩子送到萬大伯家撫養,還真沒打算中途要回去,要回去吃喝不都得花錢?
至於說孩子已經十來歲大了,可以幫著家裡面做事,可是李家又不缺閨女,不愁沒有做事的人。
所以李家想的是孩子就給萬大伯家養,等日後孩子出息了,有工作、嫁了個好人家之類的再來認,孩子沒有出息就算了。
反正他們是這孩子的親生父母,等這孩子真的出息了,哪裡敢不認親生父母?
之所以李家改變主意了,他們要現在就把萬珍要回去,則是因為萬珍的親大哥要娶媳婦了。
偏偏李家看上的那戶人家也不是好相與的,對方倒也沒說不同意這門婚事。
卻把彩禮開的很高,並且沒有欺騙李家,明說了是要留著給家裡的弟弟娶媳婦。
對方倒也不是想賣閨女,主要是那家的男孩身體有點毛病,要是不多出點兒彩禮,還真娶不到好媳婦兒。
為了兒子也只有委屈閨女了,就想從閨女的彩禮上多要點兒,好補貼到兒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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