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詩人。
“誰他媽知道是誰幹的好事,說不定是瘋獵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團,甚至是綠混沌,結果就是他們死了,有什麼區別?總之,我和我老婆發現兩具屍體,這地方就順理成章地歸我們了。”
‘瘋獵人’和‘綠混沌’這兩個陌生的稱呼再次出現,讓布林登意識到自己有必要提前瞭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兒?”螳螂發現了問題的另一個重點,他瞪著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環顧四周。
瘦男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麼清楚想幹嗎?”
“你是自己說的,我可沒說。”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這兒……除非金幣的滋味兒能討我喜歡,我就把她叫過來。”瘦男人沒好氣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訕訕一笑,識趣地閉嘴不語。
“那就麻煩你為我們準備點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閃亮的金幣擲過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褲兜裡,“發什麼呆呢?趕緊去後院挖點野洋蔥。”
男孩兒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連忙向後院跑去。
“他是你兒子?”布林登找到一張沒有血跡的桌子,坐在旁邊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撿的。這小子他娘被暴掠團抓走了,操他大爺的!災荒和戰爭接憧而至,這裡到處都在打仗,倒黴的總是我們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認為他是一個普通的平民,能夠在兵荒馬亂的阿瑪斯塔夏活下來,還佔著一家酒館,這可是平民無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鋒利的鋼劍指了指大廳凌亂不堪的桌椅,悶悶不樂地丟下一句話,“你們先坐,我去給你們準備吃的。”
不一會兒功夫。
這位不是老闆的老闆烤好十幾個人份量的馬肉,分三趟送了過來。
布林登看到眾人都在一邊喝著醇香的葡萄酒,就著難吃的馬肉,津津有味地吃著。
唯有從出發直到現在,一句話都未曾說過的提斯坦——來自白鴉傭兵團的劍客,只吃了幾塊發黴的硬麵包。
真正令他動容的是,對方還真給不列蘭德的女戰士夏魅開了小灶,用馬兒身體最鮮嫩的部分配上洋蔥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請她品嚐。
這讓他口中咀嚼的馬肉頓時變得難以下嚥起來,只能不停地喝著葡萄酒緩解這種味道。
此時,小男孩兒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重弩放在膝蓋上。
不是老闆的老闆端著一大杯葡萄酒,若無其事地跑到他的近前,隨口問道:“威斯特王國的血石雙門要塞那邊有動靜嗎?”
布林登迎上對方的目光,他當然知道對方想要的什麼答案,“聚集了很多難民,據說奧蒙德伯爵正在調集糧食,打算建立一個難民營,用來專門收納他們,完全看不出準備入侵的意思。”
“只要腦子不傻,肯定不會選擇這個時候揮軍南下。”不是老闆的老闆哼了一聲。
“讓我想不到的是,這個脾氣暴躁的伯爵竟然還收納難民。要知道,在兩年前,這傢伙的繼承人可是死在血石雙門要塞,被暴掠團的一個食人魔一狼牙棒砸死的,這都能忍啊。看來這個玫瑰花種子事件,跟威斯特王國也脫不了干係。”
“災民又沒有錯,他們也是一群被無緣無故波及到的可憐人。”布林登回了一句。
這一路上,他已經見識到了許許多多逃難的平民,即便是讓他養成了冷漠以待的心,還是於心不忍地嘆了口氣。
可這又能怨誰呢?
“這些災民為什麼要去威斯特王國。”布林登放下酒杯,詢問道:“南方不是更好的選擇,尤其是阿布雷拉城。”
“唉,到處都在交戰呢。”
不是老闆的老闆說道:“王國的北方,綠混沌、玫瑰軍和暴掠團在森林裡像躲貓貓一樣,打得那叫一個開心,森林的類人生物也像群烏鴉似的,見了人就搶,南方也在打仗,還比這兒更熱鬧。”
“南方在打什麼?”布林登一愣,來了興趣。
“還能是什麼,當然是坎波斯和佛羅倫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