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自然醒,出門有跟班。早餐鹹鴨蛋配粥,吃完蹲河邊釣魚。皇帝的生活就是這樣樸實無華且枯燥。
“萬歲爺,有幾個洋鬼子找您,說是您要的馬送來了。”
孫來福的小短腿跑的飛快,一身最小號的吳京同款迷彩服穿在身上被他健壯的體型撐得鼓脹。
頭上戴著李明啟在鹹魚上淘來的八零鋼盔迷彩版。因為身高的原因,所以孫來福十分抗拒使用步槍。
(鋼盔十五元一個,庫存量大到讓人目瞪口呆。)
所以現在他身上的武裝帶掛了四柄裝好子彈的斯達爾式左輪手槍。
腳上是一雙高幫勞保鞋(防砸防紮腳),腰側還配備了一柄鋼製手斧。
大腿上的高仿軍用腿帶裡插著一個手電筒和一柄高仿尼泊爾軍刀(這東西在某寶上被歸類於戶外防身你敢信?)。
胸前掛著10×50的高倍望遠鏡,臉上還戴著個護目鏡。迷彩服外套著防刺馬甲。
孫來福的這一套裝備現在是帝國國防軍的通用裝備,不過一般士兵是步槍+兩柄左輪。
這是李明啟又雙叒為這些帝國‘刁民’們更新的結果。
這是孫來福這傢伙看到錦衣衛的形象崗制服非常羨慕,纏了李明啟好幾天才得到的新軍服套裝。
至於以前發下去的那些牛仔服和工地迷彩服,則是被一心為萬歲爺省錢的劉有財收了回去,換成了現在的套裝。
不過因為李明啟有些膨脹的原因,除槍械外每人發了四套。
就算是這樣,孫來福看著錦衣衛身上的衣服目光中依舊帶著羨慕。
畢竟常服就是比迷彩服要好看一些,尤其是錦衣衛們還十分裝13的走哪都戴著墨鏡。
“說吧,你又看上了什麼。別解釋,你一撅屁股我都知道你要拉的是什麼屎。”
李明啟收起魚竿,旁邊的狗腿子見狀立刻接了過去,三兩下就弄好放進了專門的包內。
被李明啟看破自己的小心思,孫來福絲毫不覺得丟人,笑嘻嘻的湊到李明啟身邊說道:
“萬歲爺真是慧眼如炬,這次那幫洋鬼子弄過來了不少好馬,我覺得國防軍士兵們應該成立一支騎兵了。”
確實應該成立騎兵了,這些戰士以前都是些農民。頂天騎過騾子,當然,自己的婆娘不算。
到了這裡要是不練練騎馬,以後出門都成問題。
這段時間因為缺少馬匹,新明帝國所有人都是步行。有限的幾匹馬還得負責拉車。
到是那些來這找工作的賞金獵人們有馬。但他們把馬看的跟老婆似的,根本不讓別人碰。
“斯蒂文,你說這次我們的馬能順利賣出去嗎?”
長灘的小碼頭上,兩名加州民兵打扮的人互相交談著。
“我也不知道,但是舊金山的報紙上不是寫了嗎,這個來自東方的李非常慷慨。”
斯蒂文拍了拍艾倫的肩膀,用這種方式來消除同伴的不安。
他們倆是從聖巴巴拉市坐船過來的,因為連年的旱災,那裡的牧場主們最近扎堆破產。
這次他們過來是希望能把牧場的馬賣給據說十分慷慨的東方李。
他們原本是加州州屬民兵團的一員,但是加州政府因為經濟的不景氣,削減了民兵的開支。
被迫退役的兩人在回家的路上,途徑舊金山的時候從報紙上得知了洛杉磯有個東方資本家在到處買馬。
於是兩人馬上趕回家裡,將各自家族牧場內的馬僱船運了過來。
此時的聖巴巴拉還不是後世的那個被福布斯評選出的10大餐廳城市之一。也不是後世的美國富豪十大理想居住地排行第四的城市。
現在的聖巴巴拉只是一個由西班牙殖民時期建立的城堡,以及附近許多牧場和農場一起組成的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