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城誰有錢?
那當然是長安的王公貴族有錢啊。
對升斗百姓動手,林峰沒那麼下作。
可是吃了不知道多少民脂民膏的王宮貴胄,林峰下起手來,毫不留情。
過年殺年豬吧!
林峰心裡想到。
誰叫他們有錢,屁股還不乾淨呢。
悍匪行為。
林峰小心翼翼的將一具痋術人偶撈了上來,將其裝在了袋子裡面,他叫人找來一輛馬車,他要帶著這人偶,去見武則天。
去燒一把火。
旁邊的上官靜兒欲言又止,她張嘴,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將話嚥了下去。
她默不作聲的過去看了看自己的寶馬。
準備上馬離開。
林峰也沒真的打算殺了她的馬。
哪怕是在大唐,馬,也是珍稀貨色,身份的象徵,更不用說上官靜兒的這一匹馬,還混著異獸的血液。
這是馬中蘭博基尼。
在此時的大唐,也算是豪車!
適合城市之中騎行的上等馬匹。
聽到林峰要馬車,馬上就有人去辦,這些人一個兩個,都想要靠近林峰,成為這位大人的心腹。
這才幾天啊。
林峰坐在了長安縣丞位置,還沒有幾天時間,就用血與火,鑄造了權威。
一度壓過了長安縣令。
他,成為了此刻長安城最耀眼的星!
就這幾天,長安縣令,早就不是長安縣衙的主宰者。
明眼人都知道,長安縣衙,以後說話算數的人,只有一個。
那就是林峰!
縣丞林峰!
不過長安縣令一點都不嫉妒林峰,他巴不得林峰再銳利一點。
毛遂自薦?
不,他要林峰鶴立雞群!
為此,他長安縣令願意當一隻雞,襯托這位大神。
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在林峰身上,他長安縣令隱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