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軍功,打仗的時候可以奮勇爭先。
甚至是置生死與度外。
但是大難臨頭的時候,難免也會有很多人想要‘各自飛’。
想要先活命自己。
畢竟,在戰場上殺敵的時候戰死了,好歹有軍功和爵位。
就算自己享受不上,自己的家人,也可以享受上。
可若是在這種情況下,被這些重傷員拖死了,算誰的?
能有軍功嗎?
能有爵位嗎?
誰來給自己的家人奴隸和田宅?
談情懷保家衛國?
別開玩笑了!
商君變法之前,當騎士是老世族才有的特權。
保家衛國也是世族、貴族才有的特權。
跟庶民、賤民有什麼關係?
他們大都是被強徵入伍。
上了戰場就是炮灰、輕兵。
甚至連盔甲都沒有。
商君變法和秦國兵器實現標準化作坊生產之前。
秦人從軍都是家家戶戶自己給自己的男人準備武器盔甲的。
也只有老世族才能夠有財力去製作精良的鎧甲。
一些沒落的世族子弟,一套鎧甲就是家傳最珍貴的財產。
尋常的庶民,根本做不起銅甲,甚至用不起皮甲。
只能布衣上陣,好一點的能夠用石頭做甲。
且庶民只有資格當步兵。
在車戰為主的戰場上,步兵就是炮灰。
商君變法之後,有秦法激勵,庶民才能夠當騎士、車兵。
國家級別的工坊建立起來之後,才開始有了標準化的武器生產。
但你想讓他們能夠跟老世族騎士一樣,有保家衛國、扶助同袍的情懷素養。
那不是強人所難嘛?
同鄉兵能夠幫襯著在戰場上互相拉一把,就已經是極為難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