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彭於宴此話一經說出口,在場的所有人無一不是腦袋子嗡嗡作響!
這個訊息,尼瑪的未免太過於震驚了吧!
觀現場一個個人嘴中猶如塞一個鵝蛋一般,彭於宴便知道,他們上套了!
其實,他說這個,是事先有所準備的!
畢竟,彭家水庫魚種越來越多的事實,總有一天“敗露”,與其被動掩蓋隱藏,還不如主動出擊!
所以,他也趁著村裡這個受到騙局的危機,以此方法進行化解。
簡直堪稱完美無比的銜接!
天衣無縫!
然而,就在此時。
眾人震驚之餘,終於有人坐不住了!
“彭於宴,你如果說的是真的,不管你什麼用的什麼方法,讓你們水庫的魚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這些魚都屬於村裡所有人,屬於村集體的!它們不屬於你,也不屬於你們家!”
而說這話的人,正是魯寶林!
“當年,是你爺爺從我們村集體手裡租走的水庫以及那片山林!”
“租的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就是那不屬於你們家,你得交出來,分享與村集體,不能獨享,你知道了嗎?”
魯寶林說這兩句話時,簡直是歇斯底里,他的聲音在房間裡都起了迴音!
可見他聽聞此訊息後,內心有多麼的急切!
“說完了?”
看著場面安靜下來後,彭於宴緊盯著魯寶林淡淡地問道。
見魯寶林大口喘著粗氣,僅僅冷哼了一聲並未接話。
彭於宴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
又是“啪……”的一聲,在場中響起。
隨後,只見彭於宴攤開雙手坦然道:“如果你或者在場的各位覺得合同期間彭家水庫的魚屬於村集體,你們大可去補撈,看等待你們的是幾年?或者十幾年?”
“我真的很好奇,現在什麼社會了?你是法盲嗎?”
說這話時,彭於宴聲音凌厲,場面上毫不留面子。
這就如同,一個人租了一塊廢地,租了十年。
然後,他自己進行改造,不到一年時間這塊地值錢,種什麼都有大收成,價值也翻了無數倍了。
而那租地的人不幹了,非要搶回去自己種東西。
然而,這必定是犯法的!
除非他在履行合同十年後,選擇不租出去了!
這是一個道理!
所以,彭家水庫合同還有三十年的租期呢。
如果彭於宴這邊不解約。
那麼村集體根本不可能單方面解約,然後將水庫佔為村集體所有!
唉……法盲不可怕。
可怕就可怕在於,法盲也就算了,還在人前闡述著無知的言論!
簡直丟人丟到了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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