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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和同為一家 (第1/2頁)

在黃明遠的心中,欲化夷為夏,則通婚先行!

怎麼個民族融合,自然是漢族將其他民族融合了,高舉著民族融合的旗幟,若不通婚,豈不是在放屁嗎?

凡漢胡通婚,則漢人愈多,胡人愈少。

在中國人的認知中,父為漢人,母為臣邦蠻夷,其子是漢人;父為臣邦蠻夷,母親是漢人,其子也算漢人。當年匈奴被鮮卑壓制,勢力衰弱,為了得到東漢王朝的支援,便以漢匈奴曾和親,當以舅姓名之,中原王朝也是欣然同意,這才有匈奴王族改攣鞮氏為劉氏。

當然黃明遠主要是讓漢人男子娶胡女,一方面豐州漢女極其稀少,人口比例失調,來這求生活的大多都是壯年男丁,若是不另闢蹊徑,那豐州男子大多都要打光棍;另一方面將胡人中優秀的女性全部娶到漢人這邊,而胡人男女比例也將失調,則胡女愈少,胡人愈少,多年以後,無胡人也。

自然這些漢胡通婚的子嗣,當全部被算作漢人。

當年秦朝人征服巴蜀,就曾經下令只有父母同為蠻夷,生下的孩子才是蠻夷。而不管父親還是母親,只要有一方是秦人,生下的孩子就不能是蠻夷,只能是秦人戶口……

到最後,巴蜀幾乎沒有多少真正的巴人。

當然這件事是不能正大光明的去說的,也是胡人無法阻止的,畢竟嫁給一個漢人男子比一輩子窩在胡人帳篷裡強多了。

即使有人看出來黃明遠的用意,也阻止不了。

此策的核心是同化,潤物無聲的將胡人融入漢人的血脈之中。

跟那些只要父母雙方有一個是少數民族戶口,子女便可以改漢為少,以求獲得那點蠅頭小利的政策相比,到底孰優孰劣?當年奧匈帝國固一世之雄也,緣何瞬間崩裂,不亦為前車之鑑嗎?

為了徹底消弭眾人的議論,黃明遠親自下令:凡豐州編戶齊民之百姓,無論漢、胡,皆是隋人。若消弭漢、胡之矛盾,開豐州之太平,自是放開兩族之禁防,胡獲信任,此事無如通婚之便也。今諸子抱殘守缺,竟以其有悖人倫駁之,是意欲阻止諸部入華夏乎?是意欲亂豐州乎?凡再有言漢、胡通婚不當者,按造謠生事、禍亂人心罪論處。

黃明遠這條殺氣騰騰的律令出爐之後,自是萬籟俱寂,再也沒有人敢在明面上大言不慚了。

沒有人會懷疑黃明遠的殺意。

豐州官吏的效率很快,差不多有一旬的日子,約有三千多名胡人未婚女子便被挑選出來,送到了九原城。

說是甄選,其實一開始還比較嚴格,到了最後胡女的人數實在是不夠,只得把願意嫁予隋軍將士的全部都帶來了。

豐州有兵數萬,大多數都是未婚的青壯,僅僅只有三千多人哪裡夠分。眾人爭執不休,到最後黃明遠只得下令,娶妾者放在後邊,先緊著娶老婆的來。

至於說這麼多人,誰先誰後,將會按照官職、爵位、戰功來排號。軍中本來就是階級森嚴的地方,眾人倒也無話可說。

這時候黃明遠才發現豐州女性缺的不是一點半點。

黃明遠最後都準備,往後跟草原胡人做人口買賣,用鹽巴、茶葉給士兵們換老婆。

黃明遠還下令高震凡草原上所獲的未婚女性,一律送回豐州。這些女性哪怕是給良人做妾,至少讓將士們家裡也能有個洗衣做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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