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初見林北,便誇讚道:“你小子天生就是幹這行的料。”
明明是稱讚的話,感覺怪怪的。
不過想想,外頭兵荒馬亂、許多人有上頓沒下頓,在這獄牢中,雖是晦氣了些,但日出上班日入下班,早晨做飯幹活,下午摸摸魚,每月能領一貫錢,加上包吃包住,也還湊合。
砍頭的時間多是在午時三刻,陽氣最重之時。
專門烹飪斷頭飯的獄廚,其職責便是讓死刑犯在午時之前吃飽飯,好上路。
依南朝律法,每個死刑犯被斬首前,可以按自己的意願吃一頓斷頭飯,但總價不能超過一百文。
今日午時便有一名死刑犯要被斬首。
他想吃的菜是“清蒸桂魚。”
這會的桂魚最是肥美,好傢伙可真會吃。
林北邊收拾魚邊問道:“老李,誰點的桂魚?”
“住在城門口那個王龍。”
“王龍,那個惡霸王龍?”
“嗯。”
林北知道他。
此人平常橫行縣裡,欺男霸女,偷盜搶砸,那是什麼壞事都幹。
跟著他的狗腿子都叫他一聲“龍哥。”
縣民們氣得很,可偏偏又奈何不得他。
他有一個老舅,在皇城做官,據說權利還不小。
加上這傢伙早年又到山上學過一點術法,配合一身蠻力,誰敢惹啊?
不過這廝平常沒有傷人,縣令也不好定罪,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這回,卻被關押到獄牢中。
老李憤憤道:“前段時間連日下雨,王寡婦突然犯病,她女兒擔憂母親身體,便頂著大雨出去買藥,回家途中被王龍那潑皮遇上。”
林北聽過那個王寡婦的故事,剛發現身孕,丈夫便出了事。
可憐的王寡婦白天干活,晚上替人縫補衣服,才勉強把女兒拉扯長大。
母女二人日子過得很苦,相依為命多年,將彼此作為依靠。
記憶中,王寡婦的女兒十一歲,很是乖巧,洗衣做飯、還會幫母親買藥捶背。
小姑娘長得那叫一個亭亭玉立、水靈可人,妥妥的美人胚子。
老李接著道:“王龍那混蛋忒不是人,看人小姑娘長得不賴,又見四下無人,便心生歹念。小姑娘奮力反抗,大聲呼救,然而暴雨深夜雷聲響,誰能聽見呢.....
“幾天後,女孩滿是傷痕的浮腫屍體,被人發現浮在水面上,王寡婦受不了這刺激,含著血淚跳河了。”
林北怒道:“這惡霸真是該死。
“後來呢?”
“後來,縣令一怒,派出十八名捕快,可算是將王龍捉拿歸案。判了死刑,今日送他去死。”
......
林北越聽越氣,這就是個十足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