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口袋裡分別是二十沓鈔票,一沓一百張,一人就是二十萬。
這是昨天劉強作為感謝費和封口費,轉給了林慕六十萬,今天林慕跑了好幾個銀行,把錢都取了出來。
狗仔的職業素養:分錢儘量別用現金,避免被查到。
六十萬,一人二十萬。
此時張恨詫異道:“慕哥,最近咱們也沒接什麼大單啊?”
胖虎則嘿嘿笑著要去抓張恨的口袋:“不要?不要給我啊。”
張恨一腳給他踹過去,小胖子靈活地躲過。
林慕咳嗽一聲,兩個傢伙不敢再鬧了。
林慕看看兩人,緩緩道:“知道這錢是怎麼來的嗎?”
兩人乖乖搖頭。
林慕接著道:“這是劉強給的。”
“劉強?他不是還想逼慕哥低價賣歌給他嗎?怎麼反倒給慕哥你這麼多錢?”
胖虎驚訝地道。
林慕便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最後道:
“劉強感激我們幫他挽救了家庭,所以這六十萬,就是我們做了好事應得的報酬,這錢,你們有沒有感覺拿的心安理得,拿的心情舒暢?”
其實,劉強的事給了林慕很大的啟發。
他原本是想把“天幕”逐漸停掉,帶著胖虎和阿恨進入娛樂圈洗白的。
但透過劉強這件事,林慕覺得,“天幕”其實很有存在的必要。
只不過,要換一種活法。
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肆無忌憚,毫無底線,一切只為了錢。
那是昧著良心掙錢。
總有一天會遭報應的。
原身被來自地球的自己替代就是證明。
“天幕”就像一頭可怕的野獸,如果讓它肆意妄為,那隻會害人害己。
但如果給這頭野獸戴上韁繩,用規則予以約束,雖然掙的錢會少一點,但將來至少不會遭到反噬。
而且,以後自己要在娛樂圈裡混的,如果遇到像劉強這樣企圖用咖位壓人的傢伙,那自己也不會沒有反抗之力。
所以,“天幕”是可以繼續存在的。
前提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線,儘量在社會規則允許的範圍裡做事。
接著,林慕把自己的意圖用盡量的淺顯語言講給了這兩個傢伙聽。
十多分鐘後,林慕終於結束了重要發言,最後總結道:
“同志們,時代不同了,舊世界的狗仔行為模式已經行不通了,我們要與時俱進,順應潮流,做新時代的正義狗仔!
不,我們不是狗仔,是娛樂圈的守望者,我們的職責是監督那些不務正業,不遵守職業道德的藝人,
順便,從中得到我們應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