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豔紅,你少裝蒜,你那天跟李春妮發生爭執,還在她耳邊說悄悄話,才幾個小時她就失蹤,除了你還會有誰。”
“那天她離開,我還在學校上課,放學我就回家,紫薇花園的保安可以給我作證。警官,你們已經扣留我50小時.”
肖豔紅提醒。
這兩天,警察沒日沒夜審她,幸好有農場。
她趁著上廁所的空隙到農場吃了兩個人參果,充飢止渴,才沒被這些警察牽著鼻子走。
農場的東西不是任吃,是有限制,三天內最多隻能吃兩個東西。
“我們現在有理由證明李春妮的失蹤跟你有關。除非有人保釋,否則你都要留在這裡。”
警察的意思明顯還是不放。
怎麼辦?
一個人參果有能頂一天,現在兩天了,也就是說她接下來的一天就要餓著。
這些人認定她就是害了李春妮,肯定會用上手段。
人在飢餓時會神志不清,被人牽著鼻子走。
肖豔紅一時也沒了主意。
她沒想到在這裡會聯絡不上旺財和梁翰澤,無法保釋她。
咕嚕。
肚子一陣聲響提醒著肖豔紅,將會發生什麼事。
她看到坐在對面的警官臉上似乎帶著笑容。
“我想上廁所。”
肖豔紅想趁著機會到空間超市買點東西吃,到少能頂幾個小時。
當她廁所回來時,卻告訴她可以離開。
“你們找到新證據?”肖豔紅好奇的問。
“有人保釋你。”
誰保釋她?
肖豔紅想到的第一個人是旺財,可他哪裡有錢?
來到大廳,她看到一個女人的身影,愣住了。
接著,她走過去,裝出一副不知的樣子。
“洛醫生,你怎麼會在這裡,丟了東西?”肖豔紅打趣的問。
她已猜到是這個女人保釋她,可心裡不願意承認。
前幾天,這個女人還去找她,說她害了梁文君,現在都不知跑哪裡去,還揚言讓她去死。
罵她去死的人卻跑來保釋她。
意外吧,驚喜吧。
“走吧。”
洛瑩沒回答反而拉著肖豔紅離開。
一出警察局,肖豔紅站著不動。
她說:“多少錢?”
洛瑩停下腳步,轉身看過來。
“什麼錢?”
“保釋金。”
“保釋金?肖豔紅,你是被關傻了,都已超過48小時,沒有直接證據,他們是不能扣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