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當第一縷陽光照進“屋子”時,盤坐一夜的道士身上已經落了七八隻麻雀。
天冷,好容易找到這塊“天然”會發熱的東西,麻雀也不想忍受那寒風之苦。
此時此刻,頭上隨意用一根樹枝挽著一個道髻的清秀道士眼皮忽然動了一下。
原本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的和諧變得有些許不自然。
李臻睜眼,扭頭看了看著幾隻在自己肩頭上睡了一整晚的麻雀,身子沒動,手指指向了旁邊的包袱皮。
一根金色的絲線頓時從指間出現,把包袱勾到了他面前。
而出現這種動作時,那種不自然更加嚴重了一些。
包袱到了懷裡,隨著他肩膀抖動,麻雀頓時驚醒,本能的飛到了半空之中,接著落在殘垣斷壁之上“嘰嘰喳喳”的開始聲討他。
似乎在責問他為什麼打擾到自己睡覺。
“哈哈,抱歉抱歉。”
李臻輕笑了一聲,從包袱裡摸出來了一把糙米,隨意的灑向了地面:
“這是賠禮啦……說起來貧道對你們還有陪睡之恩呢。下輩子投胎記得投個漂亮點的女孩子報恩啊。”
嘴裡說著玩笑,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塵土,把傘,葫蘆,包袱都在身上掛好後,走到門口,看了一眼那些落在地上啄食糙米的麻雀,微微一笑,直接走了出去。
到門口了,他便看到了一群野獸的足跡。
這是昨夜來的狼群。
至於為什麼沒來攻擊李臻……你當塔大和李老六是吃素的?
動物的直覺有時候要比人類敏感的多。
拿起了一捧雪擦了擦臉,他再次上路。
這一次只走了半日左右,便聽到了後面傳來一陣陣騾馬的嘶鳴聲。
體內熱流的行進路線頓時一阻,他扭頭一看,就看到了一隊約莫有五六十人組成的隊伍正在往這邊走。
李臻下意識的眯起了眼睛,便清楚的看到了那些駝運著物資的騾馬,以及兩架馬車,和那些同樣騎在馬上,手持兵刃的護衛。
好傢伙……
這夥商隊可夠富的。
騾馬善負重,雖然行進的不快,但耐力卻極強。是這時代的商隊最好的選擇。
李臻在東西市上經常能見到,不怎麼稀罕。
但那些護衛胯下的馬匹就很耐人尋味了。
各個是高頭大馬,神俊異常。饒是他不懂馬,都覺得很漂亮。
一匹好馬,放到這個時代就跟後世的BBA一樣,沒點錢,你真養不起。
別的不說,光是草料,一匹成年的馬夏日還好,秋冬時節一天至少要5到十個大子兒。
乾草,麩皮,豆料這些可都要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