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終止合作 (第2/2頁)

萬清晗看待問題,和林立看待問題完全不是一個思路。

萬清晗認為,在鎮南城創業,憑藉著林立的名氣,以及那些高階妖獸,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後,商會肯定可以發展起來。

然後經營幾年之後,就可以考慮向其他城市發展。

說不定將來都能夠將商會開遍整個陳國呢。

萬清晗甚至考慮到了,經過幾代人的努力,這家商會都有可能開拓到乾州!

林立卻並不是這麼想的。

他的主要精力絕對不會放在商會上,必須要分清楚側重點。

所以商會未來的發展,並不會向整個陳國擴張,而是會根據林立的需要。

比如說他走到哪裡,在這裡停留一段時間,商會就有可能會發展到這裡。

林立肯定不會走遍陳國,也不會從鎮南城向小地方走,必然要向更大的世界行進。

那麼,低端的物品就沒有必要經營了。

比如說,萬一他下一個去到的地方是乾州。

他的商會跟著開設到乾州,如果經銷低端商品,必然會拉低商會的格局。

在鎮南城都算是低端的商品,拿到乾州之後,肯定都不會有人多看一眼。

在鎮南城算得上高階的商品,在乾州都必然會降低層次了。

綜合這些因素,林立要求從一開始,就不經銷那些低端商品,走的就是高階精英的路線。

站在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的方式也不一樣。

萬清晗覺得開一家商會,最大的參照物就是萬家的萬寶齋。

林立覺得萬寶齋不算什麼,格局和眼界都太低了。

萬清晗覺得有必要和林立好好談談,畢竟創業之初,兩個合夥人不能有分歧。

林立卻覺得沒必要,等商會開起來之後,賣掉一些高階妖獸,獲得了巨量靈石,萬清晗的心態就會發生改變。

很簡單的道理,擁有億萬財富,很難看上眼幾塊靈石的小買賣。

一樁涉及到十塊靈石的小買賣,就算鎮南城每一個修士全都購買,並且銷售的物品沒有成本,所獲得的靈石全都是賺到的,也賺不到百萬靈石。

大生意,或許一單就涉及到幾十萬甚至是更多靈石。

幾萬單生意看著買賣很紅火,但付出的精力等各方面,都是難以想象的。

一單大生意再難做,也要比在鎮南城做幾萬單生意更簡單吧。

這就是林立最簡單的看法。

畢竟他能夠提供高檔貨源,就這麼簡單。

正說著呢,萬家的那幾位急匆匆來到了萬寶齋。

幾人身上的傷勢,都進行了簡單的處理,需要很長時間的休養。

看到林立,幾個人都非常憤怒。

劉峰毫不客氣的指責林立,“林立,你這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終止和萬寶齋的合作。”

林立臉色一沉,“廢話,你們萬家欺人太甚,我不和萬家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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