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啊!怪不得要掛機直播,原來您是時間上不方便。不過,這都沒關係,既然您已經年滿十六週歲了。按照法律規定,還是可以簽約的。至於具體的細節呢,我們可以明天找機會再溝通一下。不知道!張先生明天什麼時候有時間?”
“我上午下午都有課!只有中午有時間!十二點鐘到一點之間,你可以這個時間給我打電話。”
“好的!再見!”
張餘掛掉了電話,開啟了自己的郵箱。
不多時,只見一個名字為《飛龍影片直播網簽約主播補充協議》的郵件,發到了自己的郵箱當中。
張餘點選了郵件,下載了郵件中帶的附件,開啟之後,協議內容映入眼中。這份‘飛龍影片直播網簽約主播補充協議’的內容,大致為合同期限、智慧財產權、雙方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違約責任等幾個方面,算是一份專業合同條款。
比起大多數主播關心的工資和待遇,張餘則更關心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權益部分,要知道比起其他的主播,自己是原創作者,當然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權益,對自己比其他主播要重要的多。
張餘仔細的看了看協議中關於智慧財產權的部分條款,說實在的,他對協議中‘飛龍直播網擁有已發作品(除著作權以外)的全部智慧財產權’這條十分的反感。
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嘛!
笑傲江湖,明明是自己的原創作品,憑什麼要讓對方擁有這麼大的權利。要知道自己在對方影片平臺上釋出自己的作品,已經因為禮物抽佣,為對方帶來了實際利益。為什麼對方還要在智慧財產權上,蠶食自己這麼大的權利呢。也許對那些遊戲類主播又或者是才藝類主播來說,那到無所謂了。畢竟利益的利益基礎,遊戲或者音樂的智慧財產權,還是在遊戲方和音樂發行方手裡,要說和他們也沒什麼關係,簽下這條自然也無所謂。但自己是笑傲江湖的原創作者,雖然是剽竊的,但別人不知道啊!那麼笑傲江湖對自己來說,所能帶來的利益,要遠遠高於任何一種主播類別。
張餘也知道,透過飛龍直播網,自己會更快的收穫聲望。但作為金老的粉絲來說,賤賣金老的經典作品,也實在是讓自己無法接受。
張餘看完合約,心中有了決定,不籤。
眼下時間,已經快到凌晨兩點。張餘本來還打算晚上再碼幾章笑傲江湖,發到頂點小說網的,但畢竟這時候時間已經太晚了,便決定先洗洗睡覺,有什麼事情明天再說。
第二天早起,張餘洗漱了一下,背上書包,來到家附近一個賣早餐的小飯店,去吃早飯。
張餘來到早餐店,依舊是老三樣。不多時,服務員端來了小米粥鹹菜和一籠包子。
張餘拿起一個包子,正要往嘴裡塞,忽然感覺識海中傳來熟悉的資訊。
“恭喜宿主,粉絲總量以達到一千人,取消原稱號‘初出茅廬’,獲得升級稱號‘小有名氣’,同時獲得抽獎一次,獲得商城點數二十點。”
張餘聞言大喜,沒想到自己居然又升級了。和平時一樣,他趕緊先把抽獎用了。這個技能簡直是太牛叉了。
抽獎之後,跟著又是一陣密集型恐懼症畫面牆亂閃,隨著光圈的一點點變慢,終於停了下來。
“恭喜宿主!獲得屬性,現有身高增加百分之二十(區間:九十天)。”
名稱:張餘
粉絲總量:1000
聲望:659(兌換商城點數/100/1)
稱號:小有名氣(3)
屬性:
2*2*2儲存空間
現有身高多增加20%(區間:90天)。
身體技能:
1、過目不忘(神級/滿級)
2、力大如山(初級/升級100點)
3、口吐蓮花(初級/升級20點)
4、記憶提取(初級/冷卻時間/19天/升級10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