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圖潘為謀殺弗拉米尼.奧維奇處心積慮。
他入住206室的時間是在奧維奇明確行程後五個小時,沒有預約,直接入住。
這說明他一直關注著奧維奇的動向,或者在奧維奇身邊有眼線,或者在賓館有眼線。
考慮到奧維奇選擇賓館原則上是不可控的,前者的可能性更大,或者他在兩邊都埋了眼睛和耳朵,甚至嘴巴。
他對206室的退房時間是明天,既不是開船的20號,也不是行兇的15號,說明他對奧維奇的行程很有把握,而在有把握的前提下,他依舊選擇多租了1天。
這是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
提前抽掉與自己有關的登記頁也是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
拉夏.圖潘對洗脫自己的嫌疑這一點很執著,這種心態對一個兇手來說很正常,而對一個處心積慮的兇手來說卻非常不正常。
對奧維奇的謀殺不是密室謀殺,不具備有限的嫌疑人名單,實施的過程又牽涉到超自然力量,與一般兇殺原則全不適用。
這意味著警察不可能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指控拉夏.圖潘殺人。
他沒有身陷囹圄的風險。
因此他執著於洗脫嫌疑的理由只有一個,在謀殺發生後的一段時間裡,他因為某些原因不允許自己陷入到可能被限制行動的風波當中。
比如……坐船出國。
奧維奇要登上海爾維格號參加拍賣會,拉夏.圖潘也可能要登上海爾維格號參加拍賣會。
如果他在開船前招惹了人命官司,哪怕只是證據不足的嫌疑,警察也可能在調整期間限制他出境,如此一來,他的豪華遊輪旅行自然就泡湯了。
可這又帶來了另一個問題,製造一個假身份只需要5到30美金,如果是中部州貧窮一點的縣鎮,50到80美金足夠辦出一個貨真價實的新身份。
這套流程尼爾熟悉得很。
如果拉夏.圖潘真的對身份的自由如此看重,他為什麼不用假身份開房?
又或是他無法使用假身份開房?
事件邏輯至此串聯到一起。
拉夏.圖潘圖謀弗拉米尼.奧維奇,這件事已經進行了很久。
他的手下或是合作者長期埋伏在奧維奇身邊,得到了奧維奇的信任。
另一方面,拉夏.圖潘長期生活在邁阿密,甚至可能生活在維裡鎮。
他與商務賓館的某人相熟,或許是前臺,或許是會計,也可能是老闆。
以海爾維格號上的神秘物品拍賣會為契機,奧維奇想要得到某件拍品,但拉夏.圖潘不允許他這麼做,所以圖謀正式升級為謀殺。
然而因為某些原因,拉夏.圖潘的合作者不願在鳳凰城對奧維奇執行刺殺,倉促間拉夏.圖潘只能自己行動。
在有限的籌劃時間裡,他選擇了自己最熟悉的維裡鎮。
他透過合作者說服奧維奇入住商務賓館,然後透過商務賓館的熟人掌握奧維奇的行程,並操縱卡西莫多在奧維奇入住的第一時間把奧維奇殺掉,完成了整次行動。
賓館裡一定有人認識拉夏.圖潘,身為熟識,那個人十有八九知道拉夏.圖潘在邁阿密的住所。
……
車站大街入室搶劫殺人案在平靜的維裡鎮掀起了渲染大波。
這是一起惡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