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作為浪漫小王子的,自然很是紳士的提前了近半個小時來到目的地。
他聽朋友介紹,特意選了一家小型法式餐廳,較其他的高大上的法式餐廳還算物美價廉的。
泰德總算在自家公司站穩了腳跟,收入也算還不錯。要知道好友至今還沒有工作,所以工資什麼的自然沒有。如今還靠家裡資助和助學貸款。
不一會,羅賓也是一席盛裝打扮的,來到了兩人約定好的餐廳。
兩人相談甚歡的,透過聊天瞭解到,她來自美利堅鄰國楓葉國,夢想就是當一名真正的記者,報道一些上得了檯面的稿子。
而不是每天報道一些城市裡雞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這場出差,
做個煎餅然後再吃完它,就算是世界上最大的煎餅又怎麼樣?
太lo了,lo爆了。
隨著兩人的深入交流,
泰德都快興奮的不行了,這簡直就是他的「真命天女」似的。
比如兩人都喜歡狗狗,甚至家裡至今還品種不同的狗狗。
都喜歡喝威士忌,喜歡的電影是《捉鬼敢死隊》,
連經典臺詞也是信手拈來,模仿像極了。
最為重要的是……
「你不喜歡橄欖?」
泰德忍耐不住自己的心情了。
「是啊,怎麼了?」
羅賓很是疑惑不解的,為什麼泰德如此的激動不已的,不就是自己不喜歡吃橄欖嗎?
這很奇怪嗎?
那玩意酸酸的,那是娘們才喜歡吃的。
本姑涼可不是一般的耶們,
呸,
本姑涼是不一般的涼們。
難道美利堅人都不喜歡吃橄欖嗎?
「我最喜歡吃橄欖了。」
「……」
羅賓一臉古怪的看著開心不已的泰德。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泰德從好友莉莉那獲得了一個秘訣。
那就是:「一段還未開始的感情中,總有一人喜歡吃橄欖,另一個人則是不喜歡吃橄欖的。」
馬修和莉莉就是如此,兩人處次相遇時,莉莉發現馬修不喜歡吃橄欖,而莉莉自己喜歡吃橄欖。於是兩人開始交往,直到現在兩人都已經快要結婚了。
為此莉莉就經常和泰德唸叨著橄欖理論。
神經大枝的羅賓也不在意,
好不容易出來一趟,最近太忙了。
好久沒開葷了。
加上泰德長得也蠻標緻的。
於是羅賓撩起自己耳邊的頭髮,一臉饒有興致盎然的說道:
「我家冰箱裡有我買了挺久的一罐橄欖,有興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