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鮮血融入額頭,化作一顆黑色的痣。
那是秦宇的血肉,只要操控它,過去身就能自由穿梭世界。
同時這也是秦宇留給他的最後一道底牌,如果過去身出現意外,這絲血肉是可以與他直接融合的,哪怕那樣會打擾到過去身的尋道之旅,但總比直接死掉,浪費自己一具分身來的強。
房門又一次開啟,過去身秦宇消失不見,站在門前的秦宇略微猶豫,最終還是閃身穿越到了蜀山世界。
他準備在修煉一段時間試試,看看能不能依靠自己突破到化神境界。
任家鎮,民國時期的一個偏遠鄉村,人口不少,在附近也算繁華。
其鎮中有一家鄉紳,當代家主名叫任發,人稱任老爺,家中非常有錢,在附近十里八村都很有名氣。
最主要的是出手闊綽,因此很得村鎮眾人尊敬。
這鎮子中還有一位奇人,乃是義莊莊主,傳聞是茅山派道人,人稱九叔,真名林九,很有本事。
附近喪葬遷墳,驅鬼捉妖,看房風水這種事情,基本上都會找他來幫忙。
外加九叔也會負責收斂無名屍骨,避免屍體放在外面腐爛,導致瘟疫橫行,因此在任家鎮的名氣同樣不小。
夜幕十分,九叔的師弟四目道長與其辭別,趕著一隊殭屍離開了義莊。
他帶領的這一隊其實並不算殭屍,嚴格意義上來講連行屍都算不上。
殭屍刀槍不入且力大無窮,管你是武林高手還是綠林好漢,對上他都只有死路一條。
甚至是尋常槍械都難以對其構成傷害。
大炮除外,你要是拿穿甲彈轟他,別說是尋常黑僵了,白僵來了也得死。
而行屍就是另一種東西了,行屍沒有鋼筋鐵骨,純粹就是活人體內鑽入屍毒後,變異成的半僵。
雖然一身肌肉也被屍毒侵蝕透徹,硬度比普通人的肌肉高上很多,可是子彈依然能將其貫穿。
唯一優點就是沒有痛覺且力大無窮,對上普通人依然是碾壓的局面。
至於四目道長帶著的這些殭屍,其實是人為煉製成的,名曰走屍。
他們內臟被藥物腐蝕,導致身體輕盈,體內被放置陰符,會和殭屍一樣自己行動。
只是力量薄弱,體輕不穩,戰鬥力連普通人都不如,一個壯漢拎根鐵棍,分分鐘就能把他們打殘。
這種走屍,普遍都是趕
屍人為了趕屍方便而特別製作的,相傳苗疆一脈有趕屍人晝伏夜出,一人搖鈴在前方行走,後方殭屍手搭肩膀拍成一隊跟隨,一蹦一跳間駭人無比,也正因不便於讓活人看到,因此才在夜晚趕路。
苗疆趕屍人一脈的法術逐漸流傳開來,漸漸所有混江湖的道士都會修習一二,主要是為了能混口飯吃。
他們所趕的屍體,普遍都是死在異國他鄉者,家中之人不願讓其葬在異地,因此才會請動趕屍道人將他不遠千里的搬運回來。
而殭屍身上所穿的死人官袍,也是辨識度非常高的服飾,看到這種打扮的隊伍夜間趕路,莫要說是什麼官府良家,就算是殺人如麻的綠林好漢也得避讓三分,根本就不敢去主動招惹,更別提去搶劫了。
江湖上有四不惹,不惹孩童不惹老者,不惹和尚不惹道人。
首先這四者普遍都沒多少油水可撈,招惹了得不償失,根本不值得。
其次就是能在江湖上單獨行走的孩子和老人,如果沒兩把刷子的話早死了,因此不好對付,能不惹儘量都不會惹。
至於這最後的和尚與道士嘛,那就更為難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