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他笑了笑說:“說到這個,我有兩個好訊息要告訴你。”
一聽,王晴雪立馬一副好奇寶寶的模樣,“哪兩個好訊息?”
葉浩也不賣關子,直接道:“第一個就是,我前些天自己寫了幾首歌,聽著還不錯。”
“寫歌?真的假的?”王晴雪很是驚訝道。
因為在她印象裡頭,葉浩只在高中玩過吉他,而且也僅限於背吉他,就連彈,她都沒見過,更說自己寫歌了!
而且,她姐就是歌手,她多多少少都瞭解過一些,在音樂這條路上,寫歌可比唱歌難無數倍。
“我沒必要騙你吧?”葉浩撓了撓頭,苦笑道:“要是真不信,我下次見面彈給你聽?”
“那第二個呢?”顯然,王晴雪並不想在這個話題上糾結下去,因為她真的不大能信。
這就跟她不喜歡吃香菜是一個道理。
“第二個好訊息就是,我把自己寫的八首歌賣給了一個歌手。”葉浩說。
“賣歌?”這次,王晴雪索性露出了不解的表情,但她又不好直接質疑,怕傷了葉浩的心,於是問:“賣給誰了?”
頓了頓,葉浩似笑非笑道:“如果我說賣給天后張紫萱了,你信嗎?”
“你覺得呢?”她想都沒想,反問道。
“呃…”
葉浩竟無法反駁,畢竟這個事情確實太過神奇,解釋起來也曲折且複雜,要不是他親身經歷,不然他自己也不信!
“我開玩笑的啦!”葉浩很無奈地笑了下,“其實就是賣給了一個小歌手,不過你肯定不認識。”
“這還差不多。”王晴雪白了眼說:“那賣了多少錢啊”
葉浩心想也不能說實話,於是伸出四根手指,沒等她猜,就說:“四十萬。”
說的時候很平淡,要是旁人聽了肯定想揍人,因為太裝逼了。
但是,只要你換過來想一想,和八十萬相比,四十萬似乎確實不多啊!
“那還行嘛,我姐買的那些歌大多也是每首七八千的樣子…”說著,她明顯感覺不對,下一秒,驚呼了起來:“你說什麼….四…四十萬!”
“恩,對啊,八首歌四十萬。”葉浩肯定道。
“等等,讓我算算…”饒是像王晴雪這樣考上杭影的人,腦子似乎也一下子轉不過彎,掰著手指數了下,“也就是說…一首歌五萬!”
接著,她突然變得有些生氣,直視著葉浩的雙眼說:“葉浩,你是不是想逗我開心,故意騙騙我?”
“怎麼會?我說的都是實話,不信自己看。”葉浩聞言可委屈了,於是把手機銀行卡餘額的簡訊遞給了她看。
接過一看,金額數了下,五個零,來訊號碼…也沒錯!
這…還真是!
至於為什麼會變成四十萬,其實葉浩已經把另外三十萬存另一張卡上了,也是備著需要的時候再用。
於是,王晴雪從一開始建立起來的認知,瞬間被現實給推翻,然後重新築建起了新的認識——葉浩說的全是真的!
可,可是,可但是….她認識的葉浩真的有這麼厲害嗎?
因為,因為,因為….
在她記憶中,今年是她姐姐當歌手的第四個年頭,而她姐姐不管是專輯,還是走穴商演,三年多下來,總共才拿到的錢也就近百萬,而且這還不是扣掉個人所稅後的,要是去掉稅收,估計也就八十來萬。而平均下來,也就近二十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