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經給諸般冷兵器排了坐次,槍被排在了百兵之王的位置上。
雖然,在將槍扶上王座的時候,並沒有詳細標明槍應該是以什麼樣的長度才能登上王座。卻仍舊有些顯得不太不厚道的,寫上了“一寸長一寸強”這句話。
這樣明顯的暗示,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要使槍成為百兵之王,還得使用長槍,而且是越長越好。
這樣的論調,可以說是後人學藝不精時的臆想,卻也難逃是前人敘事不清帶來的誤導。
槍這東西,歷來就有長槍與短槍之分。
這並不是說,槍在設計的時候幾已經考慮到了它以後在各種場合的應用之道。
事實恰好相反,槍其實是另一種兵器的替代品。那種兵器的名字,叫做戈。
戈作為比槍更早出現的兵器,在製作難度與金屬耗費上,都要比槍多得多。
所以,在戈的數量不足的時候,就會有人想到,槍頭鑄造容易,省工省料,槍桿還可以用隨處可見的樹棍應急製作的槍。
與形制比較穩定,適用範圍也非常成熟的戈不同。一開始被製造出來就是應急的槍,在後邊應用的時候,也被隨便改變過許多次造型。
單以槍的長短來論述,最長的槍長度在八米開外,足有兩丈多長。而最短的槍才一米出頭,勉強超過了兒童免票基準線。
這是因為,槍這個東西,不僅僅可以用來步兵對戰,也可以交給將軍馬上攻防,更可以讓守城的將士用以防守。
步兵拼命,槍的長度自然需要控制,一般只有一人長短,甚至還要更短一些,才顯得足夠靈活機動。
將軍對陣,槍就要長一些,總得是容得下二馬錯蹬,然後還不會需要探身才能出手才好。
不然將軍盔甲光鮮,自身慣性本來就大,加上手上兵器沉重,總是探身難免難以保持平衡。倒不如直接就將兵器做長一點,利用距離獲得更大的攻防機動性。
到了守城的將士手裡,長槍的長就必須要被髮揮到極致了。只要他們能揮舞得動,他們總是希望能從城頭一伸手直接扎死來犯之敵的。
以上囉嗦了這麼多,介紹了這麼多不同的槍,只想說明一個問題。
那便是,不管槍的長短變化多麼誇張複雜,都是因為有用的到它的地方。
只有肇裕薪手中的龍膽亮銀槍,既不是標準長槍也不是標準短槍,而是長槍的變種大槍。
這柄大槍,雖然被肇裕薪用作步戰,看上去卻跟靈活機動一點也不不沾邊。
長度足足四米開外的大槍,之所以在肇裕薪手中看起來能如蛟龍一般上下飛舞,全都仰仗於肇裕薪手下的槍法精妙。
此刻,肇裕薪連連壓動槍尾,槍頭除了意思意思抖動幾下,硬是不能產生任何大範圍的移動。肇裕薪大槍靈活機動的打法,由此便不復存在了。
失去了靈活機動的打法,終究不至於不能戰鬥。肇裕薪既然能用得了大槍,自然也有勢大力沉的招數。
最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無論他怎麼用力,大槍不但不能移動分毫,還彷彿被火燒著一般,有了逐漸融化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