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在金礦小鎮裡義診的時候,遇見的那頭黑山老妖的事情,他現在完全可以仿造黑山老妖的做法嘛!
當時,那頭黑山老妖,準確地說是一頭成了精的黑色大狐狸,利用精神力控制人類或其它動物,讓他們自己用刀剖開肚子,將自己的腸子給扯出來,臟腑器官給挖出來,主動捧給黑狐狸享用,場面殘忍詭異之極。
許卓自然不是想吃史密斯,他還沒有那麼重的口味,但是,他完全可以操控史密斯,讓其乖乖地走出旅店,來到查爾斯河邊,最後,乖乖地投河自盡。那河水滾滾蕩蕩,等到明天天明的時候,估計史密斯早已被衝入大西洋了!
史密斯乃是黑幫的資深殺手,平素殺人無算,雙手沾滿了無辜者的鮮血,死不足惜,許卓令其“投河自盡”,沒有半點愧疚感!再說,這人是來殺自己的,留著是禍根,難道要許卓以德報怨,放過他一命嗎?
同樣的,許卓也不打算放過艾德蒙·威廉姆斯。
他在極遠處,目送著史密斯投河之後,這才身形一縱,往艾德蒙·威廉姆斯的住處掠去。一路上,他盡力躲避著攝像頭。
美國這種地方,到處都是監控。不過,監控沒什麼卵用,照樣黑幫組織盛行。
萬化天眼掃描之下,許卓自然早就找到了艾德蒙的藏身之所,是在哈佛大學的另外一面,離大學城大約三英里左右的一棟豪華公寓中。對方孤身一人住在那裡,正好方便許卓行事。
……
艾德蒙的公寓。
這裡裝修奢華,艾德蒙正在品紅酒,他渾身名牌,舉止優雅若紳士,手中的高腳水晶酒杯裡,葡萄酒殷紅若血,陣陣馥郁芬芳溢位,艾德蒙微閉著雙眼,一邊輕輕旋轉並不時晃動酒杯,一邊小口小口地品嚐著,極為享受。
這種酒,一瓶就是數千美元,常人喝不起。
之所以要旋轉和晃動杯子,是為了增加酒和空氣的接觸面,促進它的氧化,使其香味充分散發。
“想必,此刻,史密斯已經得手了吧?捷報估計很快傳來啊,暢快!”艾德蒙·威廉姆斯想到得意處,明天再也沒有情敵跟他搶奪莫璇,不由心中舒爽,將杯中的紅酒一飲而盡。
忽然,敲門聲響起來!
艾德蒙頓時高興,哈哈,一定是史密斯回來了,不知道他究竟怎樣處理的那個許卓的屍體。唉,可惜,我不好在人前顯露狼人的身份,這個秘密連史密斯也不知曉,否則,將那小子身上最嫩的肉給切成薄片,一片一片當作生肉片,再配以名貴紅酒佐餐,估計也挺爽口的!
艾德蒙隱藏於心中的野性大發,忽然動了吃人肉的念頭,這一動念頭,就越發不可收拾。他卻不知,他的父親詹姆斯早就吃過人肉了。詹姆斯最愛的是人的肝臟。
不過,他們身為妖狼一族,即便誕生了吃人肉的念頭,內心深處也絲毫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史密斯,快進來!”艾德蒙前去開門,剛剛拉開門就迫不及待地說道。
“這麼期待我進去,是否想第一時間詢問詳情?”許卓笑著說道。
“啊?”艾德蒙一驚,不過,不等他反應過來,許卓便身形一閃,擠入了這間豪華公寓裡,同時將門給主動反鎖上!
這一幕怎麼感覺這麼熟悉呢?許卓心道,這不是先前那個史密斯的做派麼?呵呵,也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了,唯一的差別是,他是親自過來,而艾德蒙只是派了殺手。
“小子,原來你還活著!史密斯這個沒用的東西!”艾德蒙臉色很難看,心中對史密斯極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