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晉商和晉黨官員本身就是大地主,被清空後山西只剩下中小地主和少數大地主,他們表示朝廷說什麼我都堅決擁護!
陝西、甘肅土地貧瘠,大地主有,但是絕不會沒有江南那樣,大地主世家跟功德池裡的王八一樣多。
更重要的是這些省的地主群體,供出來的進士官員偏少,朝堂上的話語權不重。
朝廷要在這裡試行攤丁入畝,那些地主世家們根本掀不起大風浪。
“內閣還在廣東、福建、靜海和海東四省陸續試行一條鞭法,發現了許多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還是老生重談,百姓手裡缺現錢。
幾經討論,內閣報請皇上批紅,採取改良措施。攤丁入畝,不直接徵收地丁銀,而是增加每畝田賦,逐年增加,一年一個臺階,緩緩往上加,給百姓們一個緩衝餘地。
一條鞭法,把百姓們的徭役、雜役,力差和銀差全部合併折銀,再由朝廷用此錢僱傭勞力完成。
但實際徵收非常麻煩,還極有可能出現漏洞,比如富戶豪強跟稅吏勾結得以減免,那普通百姓就得增加負擔。
編入田賦裡也不妥。
一是田賦增加得太多,負擔太重,二是對某些田戶不公平。
有些田戶以種田為生,並無其它收入,人頭稅攤進田賦,正雜役摺合銀也攤進田賦,他們平白多了許多負擔。
有些市民無田地,靠著做工和工匠手藝,生活小康,卻不用繳納人頭稅和正雜役摺合銀。
慎重考慮後,內閣就把摺合銀算在鹽稅上面。
只要你是人就得吃鹽,吃鹽就繳稅,除了繳鹽稅,還順帶著繳納正雜役摺合銀。
當然了加上去的鹽稅也不是胡亂加的,是萬曆大學數學院教授和學子們,幫忙算出一個比較均衡的數字。
人頭稅和正雜役摺合銀徵收物件是青壯男丁,十六歲到六十歲之間每年都需繳納。那他們的妻小父母,也在替這些青壯分攤繳納。”
張居正細細道來,他心裡也對這樣的舉措感到十分滿意。
正如皇上所言,繳稅是大明所有人的義務。
企業要繳稅,個人也要繳稅。
人頭稅和正雜役就是個人稅,你繳了稅,就能享受到大明國民的權利。
什麼權利?道路橋樑,河堤水渠,從此後都是朝廷投錢修建。
還有正在逐步推行的國民義務教育和國民醫療
這樣雙向奔赴才是正確的收稅方式。
“萬曆元年是鹽稅包含正雜役摺合銀第一年,所以增加了不少
當然了,如此收正雜役摺合銀,食鹽價格一定要統一。內閣成立了中鹽集團,每省一個鹽業公司,淮東、天津、江浙、廣東、四川等產鹽地成立鹽廠,直屬於各省鹽業公司。
鹽業公司的鹽,透過供銷社集團、百貨店集團等遍佈全國各地的零售企業,統一價格出售。專賣局負責收專賣稅”
現在大明不僅有中鹽集團,還有中糧、中糖、中茶、以及中酒集團,隸屬於太府寺,屬於內閣的聚寶盆和搖錢樹。
有了這些日進斗金的實業,內閣和張居正的腰桿子也硬了起來。
不過再過兩年,他們會發現以上幾家中字集團綁在一起,也不如少府監的中煙集團。
肯定會心情沮喪,然後暗地裡抱怨皇上把最大的聚寶盆留給自己。
“雜項最多的是契約稅,也叫印花稅。主要是宅院、田地等買賣,在各地註冊處登記時繳納的印花稅,太少了,本相看不上眼,就不細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