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早去早回吧,那邊挺荒涼的。”
要是擱在以前,想要去這些地方,是很困難的。
主要就是交通不便。
除了道路不好外,還有就是沒有交通工具。
要是全靠腿走,那得走好幾天。
小時候盧昌華就聽老媽說過,老爸曾經從木溝河揹著饅頭走回場部,走了一個白天,加半宿。
大半夜才到家。
其實,直線距離才二十多公里,走路也就三十多公里,可那時候路難走,就是這麼費勁兒。
而404林場距離場部粗算也就十五公里左右。
老盧之所以不擔心,是因為現在不僅路比以前好了很多,關鍵是家裡有車啊!
你看走路十幾公里費勁,可開車就是一腳油的事。
“爸,那我走了,你跟我媽說一聲。”
“走吧,快點回來。”
“哎。”
盧昌華開車就走。
有車就是好。
只要有了車,人的活動半徑就在百公里左右了。
要是靠腿,活動半徑最多十公里。
從三分場到404林場,至少有三十公里的距離。
以前看似遙遠的距離,在汽車面前,就是個把小時的事。
很快,盧昌華就到了場部。
從良種場出去,往南,只有一條砂石路。
沿路走了一陣,就見到了一個連隊。
路邊立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長水農場九分場”。
看樣子,沒走錯。
在路人的指示下,去十分場的路也只有一條。
沿路一陣疾馳。
果然,出現了一條岔路口。
這要是不知道路的人,可不敢隨便拐彎。
往左一拐,一條路伸向了茂密的叢林裡。
盧昌華的車子在山林間穿行。
斑駁的光斑把這條林蔭路照射的有些神秘。
兩側的密林中,偶爾傳出幾聲怪叫。
也知道是什麼野獸的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