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的大公章蓋在了承包合同上了。
盧昌華成了合法的承包人。
拿著蓋有大紅章的合同,盧昌華第一件事,不是回家慶祝,也不是去水庫視察,而是去了北寧。
當晚,他透過大嫂,邀請趙懷安兩口子來魚莊吃飯。
王瑤也打扮了一番,她跟普華一見面就手拉著手聊起了私房話。
盧昌華則說起了他承包二龍山水庫的事。
“這是好事啊,擴大養殖規模,這不挺好麼。”
趙副局長並不瞭解情況,盧昌華笑呵呵的跟他說起來偷魚的事。
“趙叔,這事還得您出面。”
“二龍山農場就圍著水庫。農場職工一道晚上就下網偷魚,後半夜起網。這麼偷下去,水庫早晚得偷黃嘍!”
“哦?有這事?”
趙懷安點點頭,這事我在辦公會上提一提吧,讓二龍山當地配合一下。
這事就算定下了。
領導就是一句話的事。
盧昌華也不再提這事了。
兩家都是實在親戚,再說了,三叔還是趙懷安的靠山呢,他能不幫忙嗎?!
果然,沒幾天,二龍山農場就有了行動。
他們釋出了公告。
對在水庫偷魚的行為展開為期半年的打擊。
並走街串巷的宣傳,不得再去水庫偷魚,否則嚴厲打擊。
盧昌華也發出了懸賞。
舉報有獎。
凡是舉報有人偷魚的,經查實給予1000至10000元不等的現金獎勵。
這下可了不得了。
那些長期偷魚為生的職工,嚇得不敢下水了。
為啥?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只要有利益,你就看吧!
你前腳剛下水,手腳就有人打電話舉報!
這是錢哪!
誰不想要錢?
你偷魚是為了錢,我舉報也是為了錢!
一時間,二龍山水庫一下就風平浪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