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適的企業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盧昌華知道慶華是不可能的,所以才說出來。
一個縣級市,能有啥好企業?
要說好企業,也就是他的企業了。
“我們市政府就是要為企業家排憂解難的,有什麼想法都可以說。”
這場會面大家談的不愉快。
盧昌華倒沒什麼,市府的領導們就愁眉苦臉了。
像樣的企業真沒幾個啊。
看著盧昌華賬戶裡的錢,他們是真眼饞。
可怎麼才能把錢留下呢?
慶華明顯不可能。
只有一條了。
啥?
賣地!
他們倒是想賣企業,可你也得有啊!
現在市裡的企業不是塑膠廠就是手套廠,要不就是服裝廠。
肉聯廠人家也不要。
咋辦?
只能把核心地段的土地拿出來了。
八八年,根據憲法的修改,土地管理法也做了相應的修改。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被確立了。
也就是說,現在的土地可以讓盧昌華有償使用。
再次找到盧昌華的領導,已經換了一個副市長,跟隨的是北寧市土地管理局局長。
“盧總,我們想跟你協商一下,支援一下北寧的城市建設。”
盧昌華聽了半天才明白,原來是要讓自己開發整條交通路。
北寧交通路就是核心主幹道。
這條街的兩側是各種資源集中的核心地段。
“你們就跟我說實話吧,為啥一會兒讓我買企業,一會讓我買地,為啥啊?”
到現在,他還沒搞明白,他們這麼積極是為了啥!
見盧昌華已經開誠佈公的問了。
領導也就不好再隱瞞。
“盧總啊,你是知道的。咱們北寧就是一個農業市,沒有什麼工業,你辦的企業為市裡解決了大量的就業,我們也把你的企業立為重點企業。”
“現在市裡很窮,需要發展,可發展就得有錢。”
“我明白了,你們希望我把錢花在北寧。”
“我們就實話實說了,市裡的意思是賣一些國有資產給你,有了資金再做城市建設。”
見市領導說了實話。
盧昌華點點頭。
說道:“我是得給家鄉建設做點貢獻。”
“國有企業我就不買了,多建幾個工廠,拉動就業,咱們市的經濟不就起來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