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距離沙家的的核心駐地,不足二十公里,如果袁星急行軍的話,也就是三四個小時的事情,不過袁星並不著急。
因為林家的大部隊要是趕到哪裡,最少要大半天的時間,所以袁星放慢了腳步,像是在散步的驢友一樣,慢慢的往那邊溜達。
此時已經是下午了,按照袁星的估計,大部隊趕到沙家的時候,天早就黑了,所以就算是要發動攻擊,也得讓士兵們休息一下。
理想的進攻時間是後半夜,這個時候林家的人也休息過來了,而沙家的人則是處於熟睡之中,可以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慢慢的靠近的袁星,一點也不著急,甚至在半路上,他還獵到了一隻羚羊。
這幾天一直是在食用行軍乾糧,袁星早就吃夠了,這一隻羚羊,可以讓他好好的美餐一頓了。
在一處水源的邊上,袁星把羚羊開膛破肚,收拾了個乾乾淨淨,然後就架起了一堆篝火,用一個大木棍,將羚羊的屍體穿了起來,架在篝火上面。
不一會兒的功夫,淡淡的肉香飄了出來,袁星把羚羊翻了一個身,繼續烤另一面。
當烤得差不多的時候,袁星拔出靴子上的匕首,在羚羊的身體上劃了幾道口子,然後從揹包裡面取出一些鹽巴,胡椒粉,孜然等調味品,均勻的灑在上面。
羚羊身上的油脂,在火焰的烘烤下,一滴滴的落在火堆裡面,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響,而撲鼻的香味兒也隨之完全的散發出來。
聞著烤肉的香味兒,袁星的咽喉動了一下,嚥下一口唾沫。
但是袁星知道,現在還不是享用的時候,因為是整隻羚羊,現在僅僅是外面的一層熟了而已,袁星將火堆裡面的木柴移出來一點,讓火焰變小,然後不斷的翻著羚羊,讓火焰的溫度徹底的滲透到裡面。
這樣又過了二十多分鐘,整隻羚羊被烤成了金黃色,真正的外焦裡嫩,袁星把羚羊從火堆上面取下來,然後開始大口的吃起來。
“美味啊!這要是在有點酒,那就更好了。“袁星一邊吃著,一邊誇讚自己的手藝。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自己是出來戰鬥的,怎麼可能帶酒出來呢,就算是這個時候有人給他酒喝,他也會毫不猶豫的拒絕的。
開玩笑呢,戰鬥的時候喝酒,那是在找死。
不一會,袁星吃飽了,一隻羚羊大概三十多斤的肉,被他幹掉了三分之一,剩下的用油紙包起來,塞進了自己的揹包裡面。
這些肉夠他吃兩天了,終於可以告別壓縮餅乾的時代了。
袁星知道,沙家撐不了多長時間了,估計自己的羚羊肉還沒吃完呢,就能把沙家給滅掉,到時候自己完成了任務,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國了。
滅掉火堆,袁星繼續上路了,距離沙家越來越近,袁星也提高了警惕,越是這個時候,越要小心,防止陰溝裡面翻船。
AA270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