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到死者前夫前夫的家中,一箇中年男人獨自帶著上初中的兒子生活,臨近中午了,他正在給兒子做午飯。看著面前的這個中年男人我發現這和死者對土大款的描述完完全全的是兩個人,我面前的只是個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
我問著死者前夫:“你這一個人帶著孩子又當爹又媽也挺辛苦啊。”
死者前夫邊做飯邊對著我說:“習慣了,離婚這幾年都這麼過來的。”
我觀察著屋內的環境,說:“離婚幾年了?”
死者前夫看了下表說:“三年多了,她嫌我開計程車沒本事,總吵架,過不下去就離了。她這人嫌貧愛富的,我也不想孩子和她一起生活,就帶著孩子和她離婚了。”
死者前夫說完後我也看了看錶,估計著他孩子也快放學回來了。便對著死者前夫說:“您是開出租的?那你趕緊做飯吧,一會還得出車呢,我們就先不打擾了。趕緊做飯吧,孩子快回來了。我們先走了。”
出了死者前夫家後,小蘇對著我說:“我看著死者前夫挺老實憨厚的,不像死者描述那樣。應該不是他。”
我聽了後搖了搖頭說:“不一定,雖然他看著沒什麼問題。但有一點,他是開計程車的。”我說完後便在死者前夫家樓下看到一輛計程車,估計應該是死者前夫的。我將小蘇拉到了一旁隱蔽的地方藏好。
小蘇不解地問我:“幹嘛啊。”
“一會你就知道了。”
不多時,死者前夫下樓開車走了。我和小蘇來到了剛才停計程車的位置,我用手機將地上的車輪印照了下來說:“走吧,你還記得案發現場我發現的車輪印不?”
小蘇想了想說:“哦,我知道了,你是懷疑現場的車輪印可能是死者前夫的車,那麼……”
還沒等小蘇說完我就打斷她的話說:“不確定,回去做個痕跡比對,就知道了。走吧。”說完後我倆便直接回了警局……
“頭兒,經過痕跡比對的結果,案發現場的車輪印和死者前夫所開的計程車的印記吻合,是不是可以抓人了?”痕跡比對的結果出來後我立刻向隊長彙報著情況。
隊長聽完後說:“不是說我,這麼簡單的事還用問麼?抓回來,那痕跡都吻合了,肯定沒跑了。”
死者的前夫被我們抓回了警局。
審訊室內隊長問著死者前夫說:“規矩懂吧?坦白從寬,你自己交代吧。”
死者的前夫臉色平靜的說:“我前妻和我離婚時把全部的財產都分走了。我帶著兒子淨身出戶,就這樣她還總沒錢時找我要錢。那天晚上6點多她又來找我,我倆吵了幾句,我推了她一下,她後腦磕到我家書桌上,死了。真的,我失手把她殺了。然後等半夜了把她裝計程車裡,我帶著鐵鍬把她埋南山了。”
隊長點著頭對我和小蘇說:“結案了,就這麼順利的就交代了。送去羈押吧。”說完隊長轉身就走了。
見隊長走後,我和小蘇對著其他同事交代了幾句便也出去了。我總覺得不對,太順利了,案犯交代的過程事先就像排練好的,一定有哪個環節錯了……
我急忙朝著隊長追去,小蘇不明原因但還是緊隨著我一起朝隊長追去。看到了隊長我說:“頭兒,不對啊,你不覺得太順利了麼?”
隊長不耐煩地說:“啥不對啊?兇手自己承認的,小美你和小蘇趕緊把結案報告給寫了去,我得回屋鬥地主贏話費去了。”
我怕案子草率結案,急忙和隊長說:“頭兒,案犯帶交代問題時太順利了,就像事先練習過一樣。還有,他是開計程車的,他說案發時間是在晚上6點多,6點多正是高峰期,我們可以查下他的出車時間,如果查出他有出車記錄的話就證明這案子有疑點。”我說完對小蘇點了個頭,小蘇心領神會地直接去查了。
隊長看著我說:“他自己都承認了,你說要是你查不到呢?那是不是就沒有疑議了。”
還沒等我回復,身後就傳來小蘇的聲音:“頭兒,不用查了,有人來自首了。”
小蘇說完後我和隊長順著小蘇的方向看去。小蘇身邊站著個身穿初中校服的小男孩。
小男孩盯了我半天說:“警察叔叔,是我殺了我媽媽。那天我下晚自習回家後,我媽便來我家又找我爸要錢。我和我媽吵了一架我將她推倒了我就去網咖上網了。”
我盯著小男孩說:“你去網咖玩了多久?幾點回家的?”
小男孩低著頭說:“我回家大概9點多了,我一進門就看見她倒在地上,後腦都是血。我就急忙給我爸打電話。我爸回家後看了看就和我說他帶我媽去醫院讓我把家收拾下……警察叔叔,我不是有意的,我也不知道她死了……”
這時隊長和小蘇都盯著我看,我看了看小男孩說:“別叫叔叔,叫哥哥。”我轉頭對著隊長說:“頭兒,我先帶他做份筆錄吧。”
我帶著小男孩去做筆錄了,而這個孩子也許還不知道他的父親為了包庇他也將接受法律的制裁……
案子結束了,但我的結案報告卻不知道怎麼寫。因為讓我心不能平靜的不是因為小孩男失手殺了母親,而是他的父親對他的父愛。或許從法律上來講他父親的做法是不允許的,但是,從道德上呢?我們只能憑心而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