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警方的審訊,四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們竟然還試圖狡辯,聲稱並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會致人死命。】
【他們甚至表示,之前也曾多次這樣做過,但從未發生過命案。】
【最終,一人被判處死刑,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兩人因未滿十八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和十年。】
......
“這是在開玩笑嗎?”
“為什麼未滿十八歲之人的刑罰這麼輕?”
“難道這就是後世的少年?”
嬴政慍怒的臉色中帶著一絲疑惑。
大秦的律法對少年罪犯,有著一套極為嚴格的法規。
眾所周知,秦朝的法律是非常嚴苛的,並不會因為罪犯是少年,就可以為所欲為。
在大秦,是否成年的標準取決於身高,不論年齡如何,一旦身高超過六尺五寸,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當然,身高未達到六尺五寸的少年也並非完全免責。
秦律中還明文規定,假如少年犯下死罪,雖暫時不會怎麼樣,但待其成年之後,還是會執行。
後世華夏難道是等著他們成年之後,再執行嗎?
這幾人罪大惡極,不會因為未滿十八,就能逃脫律法制裁吧?
還是說這幾人不是主犯,所以懲罰力度不大?
嬴政有些迷惑。
然而片刻之後,卻是一聲無奈嘆息。
就算殺了他們幾人又怎麼樣,也換不回莊老的性命。
也無法挽回因此而陷入停滯期的大豆研究工作。
更無法挽回華夏後世的國運!
......
“為什麼不都殺了!”
“這幾人死不足惜!”
朱瞻基怒不可遏。
如此嚴重的後果,怎麼只有這麼輕微的刑罰!
有期徒刑三年和十年,這不是鬧著玩嗎?
既然幾人已經讀書識字,明瞭是非,就應該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