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名已經非常清晰地表明瞭,邦妮霍爾斯是他的女孩。
臺下粉絲們又怎麼可能不暴動呢?
但,該說不說,賙濟民的歌聲很好聽。
跟邦妮對唱的時候,更讓臺下眾人尖叫連連。
原本男粉絲們是難以接受賙濟民的,但隨著他的歌聲,以及跟邦妮合唱時的默契,雖然還是不能接受,但已經沒有那麼牴觸了。
至於那些女粉絲們,在賙濟民歌聲出來之後,便淪陷了。
而之前跟賙濟民搭訕的那個女孩,更是張大了嘴巴,滿臉不敢置信。
“原來他已經把邦妮追到手了呀……”
不管怎麼樣,這首歌是真好聽,賊帶感。
唱完這一首之後,粉絲們紛紛叫好,表示還想繼續再聽。
然而,賙濟民並沒有配合他們,他只是一時技癢,可沒有繼續賣唱或者在這一行有所發展的想法。
可他想要離開酒吧,酒吧老闆卻不太樂意,更別說還要把邦妮帶走了,那更不可能了。
即便在後臺這邊,也能聽到外面人山人海的呼聲。
一旦邦妮真的走了,損失事小,這些粉絲暴走,製造混亂或者其他事情,那酒吧可就慘了。
此外,酒吧老闆也想把賙濟民給留下來,畢竟只是一首歌,就讓這些粉絲如此喜歡,可想而知後者的能力有多強了。
“你這酒吧多少錢?我買了。”
見沒辦法商量,賙濟民突然說道。
這也是他突發奇想,如果買下這家酒吧,那可以直接交給邦妮霍爾斯幫忙打理啊。
也算是給她的禮物吧。
酒吧老闆滿臉驚愕地看著對方,心說,難道這還是一個富二代?
不過,賣酒吧是不存在的,這麼賺錢的酒吧,他怎麼可能賣呢?
當他拒絕之後,賙濟民卻突然幽幽地說道:“如果我在附近收購一家酒吧,跟你打擂臺,你說你這家酒吧的顧客會不會都走掉呢?”
“你敢!”
毫無疑問,這戳中了酒吧老闆的痛點,商業競爭無可厚非,但如果賙濟民搞這樣的手段,他恐怕還真沒什麼好辦法。
雖然酒吧老闆可以使用一些下三濫的手段,但這些手段可不長久。
再說了,他能用,難道別人不能用嗎?
總不能把賙濟民幹掉吧?
想到這裡,酒吧老闆卻打了一個冷顫。
“好了,我也不想鬧這麼僵硬,給邦妮放一個假,如何?”
在賙濟民這番軟硬兼施、雙管齊下的勸說之後,酒吧老闆不得不屈服。
相比賣掉酒吧或者更糟糕的惡性競爭,酒吧老闆覺得給邦妮放假,更划算。
但,還是希望邦妮能去安撫一下粉絲們的情緒,以免出事。
皆大歡喜的結局,幾分鐘後,賙濟民帶著邦妮離開了酒吧。
後者一直暈乎乎的,走路都如同踩在雲朵之上,臉上的笑容就沒有停下來過。
驅車來到霧都郊區,兩人住進了一家星級酒店。
第二天,日上三竿,從此君王不早朝。
邦妮這匹大洋馬,耐力十足,精力充沛,很有勁。
兩天之後,賙濟民不得不從溫柔鄉中醒來,重新投入工作當中。
對於邦妮的安排,他是這樣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