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
正當趙穎滿心歡喜翻看著新劇本和王嶽恆探討的時候。
墨子雪手機再次震動起來。
是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
“喂,你好。”
為了不打擾王嶽恆和趙穎說戲,墨子雪起身走到一旁接通電話。
“不好意思,這首歌曲電影版權已經賣出去了。”
“具體授權給誰我暫時不好透露給您,抱歉……”
“希望下次有機會和您合作。”
聽完那邊的講話後,墨子雪低聲說道。
“是一個想買《精忠報國》影視授權的劇組,我告訴他們這首歌版權已經定出去了。”
重新回到座位上的墨子雪朝王嶽恆說道。
“我還是覺得七百萬賣掉兩首歌有點便宜了,就算是將軍女兒也不至於那麼大面子吧……”
“兩首歌少掙五六百萬,都能在江市買一套別墅了。”
駱步青聞言,想起剛才喬鶯鶯找王嶽恆買歌的事情,有些心疼說道。
“你懂什麼,嶽恆人家這叫放長線釣大魚。”
“不要把錢看那麼重,人脈有時候比錢更重要。”
張橫當即反駁道。
“兩首歌……賣了七百萬??”
正在看劇本的趙穎聞言,一下子又愣住了。
對音樂行業不太瞭解的她第一反應就是,寫歌這麼暴利的嗎?
而且聽這個男生的意思,王嶽恆還給人打了折,少賣了好幾百萬。
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天的戲,最高也不過一千塊的演出費啊。
還是出演有臺詞的配角情況下。
如果只是演背景丫鬟的話,也就才三四百塊一天。
王嶽恆隨隨便便寫的兩首歌,輕輕鬆鬆賣出上千萬!
足足頂自己拍三四十年的戲了!
“是啊,並且只是影視授權而已,其他版權不包括在內的。”
“不過小穎你可別誤會啊,不是誰寫歌都能賣這麼貴的。”
“還得看歌曲質量,能否長久傳唱。”
“就跟你們拍戲一樣,影帝視後演出費和龍套角色肯定不是一個級別,還得看是院線電影還是小成本網路電影……”
王常在一旁耐心解釋道。
“哦哦,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