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好,為了展現我們的誠意,我代表集團答應你…”
愁眉苦臉糾結了一會兒後,副總裁孫文鐸一副咬牙忍痛模樣答應道。
但對方這副姿態在王嶽恆看來,和惺惺作態沒什麼區別。
演技比起墨子雪差多了。
顯然這個分成比例條件的漏洞,也是對方故意藏在合約裡的。
如果王嶽恆沒能注意到的話,到時候名字一簽,想反悔都沒機會。
“至於我的免費作品,如果到時候一併上傳企鵝平臺的話,也必須對使用者持續免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費,包括插播廣告在內…”
王嶽恆看著合約,繼續說道。
“那是一定,我們肯定不會擅自收費…”
孫文鐸連連點頭表示認可。
王嶽恆當初和企鵝決裂,就是因為企鵝音樂平臺負責人,自作主張把他的免費作品拿去收費。
而且被發現後還大言不慚要按新人級別給王嶽恆分成,態度傲慢至極。
“但是,這只是針對使用者免費,企鵝平臺必須給我作品付費。”
“一首歌一年三百萬版權授權費起,根據歌曲熱度和播放量來制定授權費。”
“到時候我會列出一個版權授權費清單明細,企鵝平臺每年支付就行了。”
王嶽恆舉起茶壺,給自己續上一杯茶水繼續說道。
“什…什麼?”
“都免費對使用者開放了,你這邊再跟我們收費,不太合適吧…”
孫文鐸以為自己聽錯了,猛地瞪大雙眼,險些把剛喝進嘴裡的茶水噴出來。
這要是坐在自己對面的是其他歌手,他絕對要拍著桌子送上國粹噴罵了。
這特麼是想錢想魔怔了吧?!
用著企鵝日活過億的平臺免費宣傳自己作品。
企鵝出錢出人出平臺不說,到頭來還跟企鵝收版權費?
合著好處全讓你一個人佔了,企鵝全家喝西北風?
換成隨便一個一線級歌手都不敢這麼不要臉啊!
孫文鐸瞬間有叫律師的衝動。
“有問題嗎?”
“不然您覺得抖手集團,為什麼把氣泡音樂平臺大部分股權給我呢?”
“雖說是免費作品,但我覺得您對我的作品應該有所瞭解,影響力不是其他普通作品能比擬的
。”
“就拿今天下午剛剛演唱的新歌《龍國人》來說。”
“到目前為止,也就兩個小時不到,全球播放量已經突破十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