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慧遠大師來找林昭,見面就給了他個紅包。
林昭有些疑惑道:“大師這是為何?”
慧遠大師唸了聲佛號,解釋道:“貧僧想要居士接下一個任務,不要讓受刑人多受痛苦。”
林昭將紅包推回去道:“大師何必如此,舉手之勞而已。”
慧遠大師搖搖頭道:“俗世也自有俗世的規矩,既作紅塵之事,自然按照紅塵規矩。”
林昭搖搖頭,將紅包收下,問道:“大師怎會攬下這等事?”
慧遠嘆道:“這次受刑人乃是一位善信的獨子與兒媳。”
說著,就將犯人的情況說了一下,說起來這裡面還有淨覺寺的責任。
在淨覺寺講經堂裡有一隻飛蛾生活了三百年,常年受佛法薰染,有了些修為,難得的是竟然絲毫沒有妖氣,所以和尚們也沒有在意。
或許是劫氣降臨,蛾子在跑去蓮花池喝水的時候竟然不小心載進了水裡。
恰逢那位善信帶著家人前來聽講,還是七八歲的小公子貪玩,見飛蛾溺水,就將它撈上來救了它一命。
如此飛蛾就記住了這一撈之恩,等了十幾年,待那公子成年之後,就偷偷跑出了淨覺寺,化作女子與那家公子相會。
由於常年受到佛法薰陶,那隻蛾子上孝下賢,樂善好施,全家都對這個兒媳滿意至極。
慧遠和尚發現此事後,想要拘回那隻蛾子,但這一家苦苦哀求,就算知道了她是妖怪,也沒有改變想法。
慧遠和尚見蛾精性情祥和,沒有害人的跡象,一時心軟,就瞞下了此事。
就這樣又過了一年,蛾精懷孕了,但是它修為淺薄,根性不全,生出的嬰孩多陰少陽,命該早夭。
蛾精看著日漸消瘦的一家人,又看了看隨時可能嚥氣的嬰孩,終於走出了危險的一步。
她偷偷瞞著家人,每月一次跑去偷人心頭熱血,給嬰孩續命,如此持續了一年,才被不良府發覺拿下。
經過審訊才知道,其實她丈夫早知道她的行為,只是沒有勸止,全做不知,任她殺人取血。
說到這裡,慧遠和尚連道數聲“罪過”,才說道:“此事貧僧也有不少責任,大唐律法禁止人妖相戀,看來是極有道理的,人心如水,有時只是順勢而下,須引也須斷。”
林昭點點頭道:“這活我接了。”
慧遠道:“聽說居士的手藝在鎮妖司裡是最好的,減少一些他們的痛苦,也算是貧僧盡了綿薄之力。”
隨後又道:“之後,貧僧欲面壁十年,懺悔此次過錯。”
林昭心中一動道:“大師事後懺悔又有何益?我早欲寫一寫這些妖鬼案件,只是我筆下無文,才一直未動,不如大師執筆,我二人合作一把如何?”
慧遠頓時眼睛一亮道:“居士好主意,老衲求之不得,妖鬼案件本就波折離奇,正適合俗世消遣,我等寓意其中,若能稍稍警示世人,也是功德無量。”
隨後,他們就開始商量所寫故事的內容,第一篇故事就是“美蛾娘”。
“城東有王善人者......
僧慧遠曰:人心似水,居高易下,須斷洪流之險......
刑者辯曰:只靠德行約束民眾,容易偏見和模糊,只靠律法約束容易極端和暴力,所以需要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