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芳羞赧的低下了頭,這才說道:“其實……我早就喜歡他。”
原來第一次張小芳上了老吳頭的工廠,那天大鵝不在,她就見到了放暑假,正在頂替大鵝工作的吳不悔。
她早早就不念書了,一直對有書卷氣的男人特別有好感,瞅著他就有點發怔。
那天她去工廠,其他人猜也猜出來她是幹什麼的,沒幾個能拿正眼看她。
那天事情完了,她想著回去,可外面下了瓢潑大雨,她出不去,也沒一個人說送送她或者借給她個傘。她別的倒是不怕,只是不敢生病——因為生病了沒錢治。
偏偏就是吳不悔拿著一把傘過來了:“下雨這麼大,一時半會兒停不了,你上哪兒,我送你吧。”
張小芳鬼使神差就點了點頭——說不上為啥,她要是能跟吳不悔多呆一會兒,寧願雨下的更大一點,路走的更長一點。
雨滴砸的傘面滴答滴答響,事與願違,還是很快就到了地方,她想請吳不悔進來坐坐,可吳不悔搖搖頭,回身就走了。
她一直記著那個背影,她覺得,那可能就是所謂的“喜歡”。
把自己賣給老吳頭和大鵝的時候,她腦子裡面想的,總是吳不悔那天挺拔的背影。
她死的時候很年輕,有各種不甘心,但是最不甘心的,還是吳不悔了。
她老是想,如果她沒有這樣苦的命,會不會也能進了吳不悔的公司,能天天看著他?甚至……他會不會,也能喜歡上她?
把自己給了他,多好。
這個念頭,是她一個心結。
更何況,現在她跟了吳家這麼久,其實心裡一直有吳不悔。
大金花不吭聲了,似乎是想起來了自己的什麼事情,我心裡嘆了口氣,嘖,這都是孽債啊。
說著,她就看向了肌肉男,剛才柔腸百結的哀婉眼神,瞬間變得十分凌厲:“如果不是他……我不會有今天。”
肌肉男這會兒終於是給反應過來了,張開了嘴,回身就要往外跑,張小芳眼神一厲,就要追上去——人不能害怕,一旦害怕,那煞氣就沒了,現如今肌肉男做賊心虛,已經沒法理直氣壯當個“惡人”,自然也嚇不住張小芳了。
你怕鬼,鬼就可以害你。
但我立馬把她給拉住了。
張小芳憤然的看著我:“這是老天爺註定,我可以報仇,你拉著我幹什麼,為虎作倀?”
“是啊!”大金花也看不下去了:“都什麼時候了,你還在裡面跟著添亂,本仙都快忍不住了,你要是攔著張小芳,本仙親自去吃了那個殺豬的!”
死人作祟,本來就是背天理的,這事兒要是真成了,她不入輪迴還行,一旦入了輪迴,那這對她來說,就是一筆爛賬,對投胎都有影響——沒人算她見義勇為,只能算她了結私怨。
就好像你被害了不去找警察,反而自己私下報仇一樣,雖然合情合理,可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不合法。
所以我說道:“這個仇,不用你親手報。”
張小芳一愣:“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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