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6月27日
美利堅總統安德魯·約翰遜簽署了《貨幣管理條約》。
倒是沒有歷史上美聯儲成立的標誌法案——《聯邦儲備法案》,那麼詳細嚴苛,但也對銀行私發貨幣有了明確規定。
這條法案也沒有去直接侵犯州權,州立銀行還是有自己的貨幣發售權,主要是限制私人銀行的貨幣發售權。
法案中明確規定私人民辦銀行想要發售貨幣必須經過聯邦政府同意,還要接受聯邦政府管控。
這彷彿是對英雄銀行發行貨幣宣告死刑。
沒有加入“民辦美聯儲”的英雄銀行,怎麼可能在全是楊基佬的聯邦政府手中獲得准許呢?
管控也是針對英雄銀行的,“民辦美聯儲”的股東,就是眾議院參議院議員的親屬啊。
湯姆是如何回應這個法案呢?
理都不理,繼續加印,湯姆已經肆無忌憚的加印到了5億美元!
至於聯邦政府查起來怎麼辦?
英雄銀行已經是“州立銀行”了啊。
湯姆學習了先進的公私合營理念,將德克薩斯州州立銀行與英雄銀行合併。
現在英雄銀行是英雄公司名下第一個非“史密斯家族式企業”的企業了。
英雄銀行現在的股權構成:百分之99.99是英雄公司持股,百分之0.01是德州政府持股。
這樣,在法律層面上,英雄銀行就代替原來的州立銀行成為新的德克薩斯州州立銀行了,英雄銀行依舊有發行貨幣的權利。
湯姆早就猜到了聯邦政府是不敢直接撤銷州立政府發行貨幣的權力,那樣引起的州權與聯邦權的衝突,可能會導致美利堅合眾國再次面對解體與內戰。
那好唄,英雄銀行只要有百分之0.01的股份是州政府的,那這就是州立銀行,英雄銀行就依舊有發行貨幣的權利。
不得不說,歷史真的是湯姆·史密斯最好的老師。
能公加私的話,那反過來私加公又何嘗不可?
反正都是為了套“州立企業”的皮罷了。
在湯姆的一通操作下。
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州政府只控股百分之0.01的州立企業誕生了!
這就是“州企”。
只不過這是中小銀行無法複製的,中小銀行要是能操控州政府,要是有這等實力,也不會因為超發貨幣無法兌換而破產。
既然可以自由發行貨幣了,那為什麼湯姆要冒著經濟危機的風險去繼續超發貨幣呢?
超發了1億緩解戰爭資金鍊需求就好了,直接在幾天內超發到5億是為什麼?
湯姆只能回給提問者一個“贅婿”微笑。
才5億?都不夠湯姆計劃的零頭。
湯姆的計劃,可是要超發50億以上的美元,湯姆要和楊基佬來一場生死戰!
正如湯姆所料,民辦美聯儲得知了英雄公司加速印鈔的訊息後,而且是藉著“州立銀行”之名印鈔,楊基佬們也開始了大面積印鈔。
湯姆印1億,楊基佬就印兩億。
湯姆印10億,楊基佬就印30億。
總之,就是相互比誰印的多。
楊基佬已經退無可退了,法律上認可州立銀行後,民眾會更加相信州立銀行印發的貨幣,德克薩斯州又是全美國最出名的迪克西州。
加上英雄公司大量商品,特別是“醫藥必需品”,在全美暢銷。
英雄公司還優先向使用德克薩斯州“英雄美元”的中間商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