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浩的建議下,人家已經在漂白了。
幾人朝著前面走,兄弟們都說高雄這當了易安堂的堂主了,是不是給兄弟們包紅包。
紅包什麼的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但是,請喝酒,請唱歌沒有問題。
這不是,帶著一群人,大家準備去喝酒唱歌了。
剛剛走到這夜總會門口,還出事兒了。
咋呢?
這夜總會啊就是喝酒消遣的地方,有些壞人呢,喜歡“撿屍”。
所謂的撿屍,就是有些妹子經常去這些地方喝酒,喝嗨皮了出來就倒了。有些無恥的傢伙就冒充妹子的男朋友,或者假好人送她們回家去之類的。
結果送著送著,莫名其妙的就給人家送到如家去了。
這不是,他們剛剛走到夜總會門口,然後就看到幾個猥瑣的傢伙,摟著一個妹子。
那妹子長得還行啊,身上的衣服亮晶晶的,還穿著一雙紅色高跟鞋,黑絲襪,十分的打眼。
本來大家也沒有當一回事兒,直到那妹子大呼小叫,“我不認識你們,救命啊!救命啊!”
高雄等人作為這方治安的管理者,當然不能坐視不理,立馬的上前去插手。
“住手!你們搞什麼鬼?”
一聽到這話,那些人轉過頭來,紛紛怒目而視。
“你想幹什麼?不要多管閒事!”
聽到這威脅的話,當時高雄樂開了花,“不要多管閒事?小子,這一片是我們的地盤,你說我管不管閒事。”
“你們的地盤?你算哪根蔥?”
“老子和安會的!”
話一說完,頓時那流氓們嚇壞了,一個個趕緊的道歉認錯,還讓人家大人不記小人過。
等到人跑了之後,那妹子怎麼辦呢?
其他人當然是要給大哥咯!
一個個紛紛擠眉弄眼,一臉曖昧的說,“雄哥,這人你就負責送回家吧?我們先進去唱歌了。”
說完,這些人倒是相當的講義氣啊。
直接扔下大哥和妹子,跑到裡面去唱歌喝酒去了。
高雄也無奈了,抱著那妹子,仔細看了看,居然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