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了。”
“是啊,是挺久了。”
普密蓬府邸二樓一間書房裡,秦風坐著,猜叔站著。
猜叔看著比之前疲憊蒼老了許多,明明只有五十出頭的年紀,兩邊鬢角卻幾乎全白了。
秦風:“說說吧,為什麼詐死?”
猜叔:“因為想活命。”
“你應該知道,我為什麼找到你。”
“......”
面對秦風的問話,猜叔沉默了。
他當然知道秦風來這的目的,也知道秦風就是那個戴著白色山羊面具的人。
雖然,當時對方做了變音,但有些人的氣質和氣場是很難改變的。
猜叔本就是個非常善於察言觀色的人,否則他也不會再金山角這種地方,做生意這麼久。
“我沒有透露過關於你們的事。”
“是嗎?”
“我對天發誓。”
猜叔舉起僅剩的那隻手,豎起三根手指,語氣鄭重,態度誠懇。
秦風搖頭:“普密蓬沒有那麼聰明,你投靠他給自己換了條活路,他留著你的命,說明從你這得到想要的東西。”
“至於是什麼,這並不難猜,是你告訴他不要淌這渾水,也是你告訴他,背後是什麼樣的人在博弈。”
猜叔臉色發白,但卻沒有否認,因為他確實這麼做了。
敵人來勢洶洶的在金山角地帶樹立威望時,他就已經想好了退路。
即便是,他和炎國方面達成某種合作關係,但這裡畢竟這裡是金山角,遠水解不了近渴。
最終他選擇用這種方式,來到太國找到普密蓬,尋求他的庇護。
成為對方門客的同時,自然也得拿出一些像樣的本事出來。
比如,朗坤這件事,就是猜叔先一步發現,並且提醒的普密蓬大義滅親。
另外,普密蓬沒有和其他人一樣,傻傻的捲入到這場紛爭裡,也是猜叔在後頭髮揮的作用。
因為他知道,什麼時候該進,什麼時候該退,更知道金山角的犯罪問題一直都是東方的眼中釘,肉中刺......
秦風掏出一把精緻小巧的手槍,遞到他面前:“是我動手,還是你自己來?”
猜叔瞳孔收縮了一下,內心生出絕望:“能不能放過我?”
“你不應該假死,而是真的死。”